| 索 引 号 | 01441634/2021-00168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市信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1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分门别类,认真编制,精心筛选出可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报纸刊物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主动适时公开,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公开工作
我局结合信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共412条,其中最新资讯227条、图片新闻39条、信访广角113条、党建专栏32条、规划计划1条,内容涵盖了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规公文、业务工作等。
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答复。
3.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我局着力做好电子政务相关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处的要求对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审核、修正,并及时予以公开。定期开展电子政务平台巡查,对涉及我局的电子政务平台相关信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补差补缺,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实行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局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新办法,采取新举措,提高公开效果,下大力气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供交流、互动传播的平台,更好的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二是着力将政务公开打造成联系社会公众的桥梁及纽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泰州市信访局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费用第三方托管工作的通知
      2021-01 -12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1 -11
    
      
        泰州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