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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64/2021-00383 分 类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1-25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10:41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树立政府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一)突出重点,全面主动公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重要决策、行政处罚、环境监管、环境质量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度共计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76条、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294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95条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3条,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生态环境、知晓环境状况、参与环境保护。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共收到纸质和网站后台的依申请信息公开25件,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答复反馈,及时有效办结,针对个别复杂性的依申请信息能够建立信息联动、反复磋商和沟通协调的灵活机制,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增进网民互动,更好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努力实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三方融合,做好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发声。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实行“三审”审核机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做好内容更新,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保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制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6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4

         838

        行政强制

         5

         +0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630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7

        3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5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3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5 

        7

         0

        3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主动公开方面。加大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生态环境质量、企业环境信息和环境治理进展等信息,特别是加大公开重污染天气的治理措施、进展和成效,以及重要舆情的处置应对措施等与公众生活相关的环境信息,满足公众环境信息获取需求。

        2.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12月12日至13日,第一届健康长江(泰州)高峰论坛在我市举行,会议开幕式和高峰论坛通过“我的泰州”APP、“央视频移动网”APP、“新华社”APP、“泰州电信”APP同步视频直播。

        (二)2020年,我局继续从两个方面对“健康长江泰州行动”进行信息公开:一是市政府网站“健康长江泰州行动”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发布涉及长江泰州段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以及污染源监测情况,为社会公众提供长江环境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切实提高长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二是设立企业二维码身份证,对长江流域泰州段缓冲区3公里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并生成二维码,建立二维码标识牌,通过扫描二维码可查看相应排口的实时监测数据,包括排口编号、排放去向、监测因子、监测结果等信息,提升社会公众对企业排放的监督能力,为长江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2020年度会同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8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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