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21-00059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5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泰州市中介超市和中介机构管理,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涉审中介服务环境,市协调办研究制定了《泰州市涉审中介机构星级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泰州市涉审中介机构星级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泰州市中介超市和中介机构管理,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管理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15〕134号)和《泰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涉审中介服务超市运行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协调办〔2020〕3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泰州市涉审中介机构星级评价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入驻泰州市涉审中介服务超市网上平台,并在泰州市开展有偿中介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中介机构星级评价考核实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由采购单位(项目业主)评价、行业主管(指导)部门评价和综合评议小组评议三项组成,各设基础分100分。综合评议小组由市委编办、市发改委、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大数据管理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对各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评议。
第四条 行业主管(指导)部门按照“一事一评”的原则,于中介服务项目履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中介机构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影响进行评价,填写《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附件1),每年12月初将行业管理的中介机构评价得分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分数按该项基础分的30%纳入评价总分。
第五条 采购单位(项目业主)按照“一事一评”的原则,对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规范、服务收费和服务态度五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采购单位在中介服务项目完成后,网上填写《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附件2),分数按该项基础分的40%纳入评价总分。对未进行满意度评价的,不纳入统计。市行政审批局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抽样回访,发现有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的,此项不得分。
第六条 综合评议小组每年12月25日前对各中介机构的工作业绩、服务效率、服务质量、获奖情况、网上留言差评占比、客户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综合评议,分数按基础分的30%纳入评价总分。
第七条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将中介机构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标准划分为5个等级。评价总分在90分(含)以上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65-69分为二星级,60-64分的为一星级,60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 星级评价纳入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范畴,并作为公开选取的条件。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五星级的中介机构,在市政府网站、中介超市网站进行公示,并推荐为“直接选取”中介机构。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及连续两年星级评定在三星以下的中介机构,从中介超市中清退,且一年内不得进入。
第九条 本办法由泰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行业主管(指导)部门.doc2.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采购单位(项目业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