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总工会 关于印发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61号)要求,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经研究,定于10月11日-12日举办泰州市农机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从事农机修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及机关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非本省户籍的要求在江苏工作1年以上,且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参加过前三届泰州技能状元大赛且获得泰州技能状元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职业院校教师和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选拔赛人员要求及参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竞赛标准与命题
1.竞赛标准:《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
2.竞赛方式:试题分理论知识、实操考核和技能竞赛三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20%和60%,前两项考核总分前60%的选手参加技能竞赛考核。总成绩相同选手,按技能竞赛成绩排序。
3.竞赛机具:沃得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配常柴国三排放柴油机;常发CFG1604-A轮式拖拉机、配玉柴国三排放柴油机。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10月11日中午12:00前,赛期一天半;
报到地点:星程酒店(泰州汽车西站店,海陵区扬州路588号);
比赛地点:泰州市稼盛农机有限公司(海陵区站前快速路与站前路交叉路口,华荣麦芽隔壁)。
四、竞赛奖励办法
1.农机维修专业技能竞赛为市级一级竞赛,相关奖励办法及标准参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总工会 关于印发2021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61号)文件执行。
2.对获得市决赛团体均分前2名的选送市(区),由市农业农村局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励,并作为日常工作监督考核的评价依据,给予适当加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区)按照要求10月8日前完成选拔工作,于10月9日中午12:00前将选拔赛基本情况、参赛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扫描件报市农机化处,纸质原件报到时交组委会。
2.各市(区)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参加竞赛,如参赛选手资格不实,经确认后取消竞赛成绩。
3.竞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
4.竞赛时间、事项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缪磊, 联系电话:18115877155。
附件:1.泰州市农机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
2.泰州市农机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总工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