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65家食品企业(个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其中包含:食品流通54家、餐饮单位8家、生产单位3家)。品种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共3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情况如下:
一、南通晏泰餐厅有限公司泰州万象城第二分公司销售的凉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0.177║不得使用;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316║≤200)。检验机构为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南通文峰超市姜堰区马厂加盟店销售的刀切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糖精钠(以糖精计),g/kg║0.0795║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三、姜堰区王竹青生鲜百货店销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mg/kg║1.24║≤1)。检验机构为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2021年10月份(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汇总表.pdf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