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18040/2021-00480 | 分 类 | 机构职能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银行 | 发文日期 | 2021-11-1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2.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3.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
4.承担辖区内外汇管理、经理国库、货币发行及人民币流通管理、统计研究、征信管理、安全保卫、党的建设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