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事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推动我市公共机构“十四五”节能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苏事管〔2021〕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了《泰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1日
泰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国管节能〔2021〕195号)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苏事管〔2021〕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能源资源任务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面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
1.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础建设更加靠实。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根据省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等文件,修订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示范单位创建等评价标准,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持续开展能耗数据统计、会审和核查,数据质量逐年提升。
2. 监督考核成效显着,示范创建成果突出。坚持分类管理、系统推进,每年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有效促进各项节能措施落地落实。以信息化手段结合常态化检查,推动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能效领跑者1家;创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32家、能效领跑者7家、水效领跑者3家。全市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占单位总数的51.12%。
3. 节能技术改造扎实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广泛应用。全市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2422.04万元,实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空调通风系统等节能改造面积超过5.9万平方米,实施数据中心改造项目3个,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7台。实施各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个,引入社会资金1631.4万元,各类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广泛应用,形成0.28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
4. 节能宣传培训逐年深入,节约集约意识日益提高。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大规模组织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播出宣传信息660余篇,组织各类节能培训累计7200多人次。
(二)主要问题。一是管理职能亟待明确,管理能力亟需提升。部分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不够明确,管理职能有所弱化,节能管理队伍存在人员变动快、专业人才少、整体能力低等问题。二是监督考核亟待强化,结果运用亟需创新。监督考核的导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不够重视,节能制度措施未能有力有效落实。三是“两化”融合亟待加速,联动机制亟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各类制度标准更多、措施要求更高,迫切需要加速推进标准化、信息化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
(三)形势和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党的十九大指出: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和绿色出行等行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做好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赋予江苏“争做示范、争当表率、走在前列”的新使命,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明确了战略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公共机构,率先坚决贯彻落实,是责任义务,更是使命担当。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新贡献。
(五)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系统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合理设定不同地区、层级、类别公共机构工作目标。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行业、系统的分析研判,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能耗定额和用水定额目标评价体系。二是坚持指标考核与结果运用相统一。强化能源“双控”考核,注重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和措施落实,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注重部门互相协调配合,发挥考核“指挥棒”和“航标灯”作用。三是坚持创新引领与绿色转型相融合。突出节能制度标准和管理模式创新,推进集约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和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应用,推行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助力绿色转型发展。四是坚持目标要求与服务需求相适应。强化目标导向,注重提供优质绿色公共服务和产品,提升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对节能环保办公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发展目标。
1. 目标管理更加科学。对各市(区)继续实行能源“双控”的目标管理模式,到“十四五”末,全市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25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控制在0.14亿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6%、7%和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对具体公共机构实施能耗和用水定额管理。
2. 治理体系基本完善。根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制度标准、统计监测、宣传培训、考核评价等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 市场机制广泛运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集中办公区、重点用能单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广泛应用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水平。
4. 表率作用更加突出。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能效和水效领跑等创建行动,开展绿色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绿色发展、机关先行”深入人心,引领带动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新泰州。
三、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
(七)主要思路。一是引导行为节能。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引导干部职工培育节约理念、养成节约习惯、形成节约文化。二是强化管理节能。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推进节能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三是推进科技节能。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在公共机构广泛应用,鼓励引导公共机构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参与节能节水管理和改造。四是坚持依法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治建设,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覆盖全面、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监管、统计、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
(八)重点任务。
1. 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结合实际探索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集中办公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率先贯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
2. 能耗统计监测工程。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优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市“一张网”建设,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和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推进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信息化。
3. 绿色创建工程。全面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全市不低于9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开展省级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30个,能效领跑者6个,推动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60%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积极参加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水效领跑者等绿色创建活动。加强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核复查。
4. 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组织5场次以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活动。优化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集中办公区、重点用能单位的屋顶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探索构建新能源微电网、创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单位等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落实“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模式,为干部职工提供新能源汽车服务,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
5. 绿色办公工程。推动公共机构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推进公共机构应用自动化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资料打印,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硒鼓墨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满足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改造面积达到135万平方米。推动公共机构全面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巩固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提高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遴选建成3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鼓励公共机构采用碳足迹计算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
6. 绿色食堂工程。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试点推进全电厨房,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绿色食品采购,建立绿色食堂评价标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定期对全市公共机构内设食堂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将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7. 绿色数据中心工程。组织2家(个)数据中心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探索余热回收利用,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改造后PUE值小于1.5,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PUE值小于1.3。倡导建设集中数据中心或采购云计算服务,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参与绿色数据中心评定。
8. 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业务和知识培训,各级公共机构累计培训8千人次以上。结合公共机构性质和能源资源消费结构、种类、特点等实际,开展节能环保、低碳零碳等理论研究、联动调研和工作交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队伍整体能力。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鼓励“云”上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标准、知识,突出节约价值导向,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文化氛围。
四、实施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推进职能,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协同机制,强化政策联动、措施衔接,统筹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教科文卫等系统主管部门要在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指导下,扎实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强化依法节能。根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全面梳理现行节能节水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计量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定额、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创建、考核评价、经费保障等配套制度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管理有序、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节能制度体系。强化节能监察,会同工信部门开展节能工作联合检查,充分借助和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等职能作用,监督和曝光未依法依规履行公共机构节能职责、义务行为。
(十一)落实考核评价。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和用水定额规范性文件,将定额管理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对本级政府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对下级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相关工作考核、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通报考核检查结果,落实激励和惩处措施。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耗数据会审、能耗状况公示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导向作用。
(十二)借助技术支撑。加强与驻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节能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咨询服务和战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节能科学技术资源、专业人才资源和社会资本力量等对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遴选、推广、应用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节能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十三)广泛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多途径、多载体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宣传节能工作突出的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集约理念和节能节水意识,引领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