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柏大为同志任泰州市药品检验院(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免时间自2021年11月9日起。
中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1月24日
索 引 号 | 01441667/2021-20457 | 分 类 | 部门人事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24 |
文 号 | 泰市监党发[2021]24号 | 有 效 性 |
中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柏大为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柏大为同志任泰州市药品检验院(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免时间自2021年11月9日起。
中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