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7/2021-20086 | 分 类 | 民政业务 民政、扶贫、减灾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8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泰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注销登记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泰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注销登记。
联合会注销后,即终止一切活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同时废止,并将印章于2021年11月15日前缴销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上缴有关部门。
此复。
泰州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