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和计划
1.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综合文字岗位,计划选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2名;
2.泰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全额拨款性质综合文字岗位,计划选调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人员2名。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报考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综合文字岗位人员应为本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年限,选调生须满3年服务年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泰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综合文字岗位人员应为本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期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本次选调的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在指定网站—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jhjjd.com/)上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8:30—11月19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jhjjd.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tzsjyj610@163.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身份类别(公务员/事业)”。
3.所需材料:(1)《泰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泰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尤其是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惩情况、职位适应程度等。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截止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仍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并进行公告。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重点考核文稿写作能力。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考试的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拟选调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讨论决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市委教育工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对象在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jhjjd.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试用和选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在市教育局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86999831,86999898;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6999837、86999795。
附件:附件1-泰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3-泰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