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1-0061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7 |
文 号 | 泰农办〔2021〕2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泰州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泰农〔2018〕65号)文件要求,经各市(区)推荐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网上公示,确定泰兴市宣堡镇崇头庄村等20个村镇监测合格,认定泰兴市虹桥镇毗芦村等21个村镇为泰州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附后)。
希通过认定和监测的泰州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强做优,进一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并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建设产业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高、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显着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0年泰州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和监测合格名单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