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户外广告执法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促进户外广告提档升级,净化城市视觉空间,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泰州市城市管理市级事权的通知》(泰政传发﹝20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规范、安全、美观、有序”目标,扎实开展市区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标准,重拳出击,不断提升执法效能,逐步构建“市区一体、执法联动、常态长效”的户外广告治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各界关心、市民反映强烈和上级交办督办的户外广告设置热难点问题,担当作为,及时回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坚持依法治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坚持上下联动。根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事权划分,落实好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责任和区级城管部门的属地责任,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整合执法资源,凝聚执法合力,形成上下贯通、条块联动、一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工作任务
1.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户外广告执法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具体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政策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尽量争得广告设置人或违法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保证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巡查监管。各区城管部门要积极践行“党建+路长制”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作用,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日常巡查,构建“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3.明确执法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技术规范》、《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安排人员对辖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凡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期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逐一登记,作为执法重点,制定问题清单,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后,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和专业施工单位依法强制拆除。
4.及时移送案件。各区城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泰州市城市管理市级事权的通知》(泰政传发﹝2020﹞112号)和《关于规范行使城市管理市级事权的通知》(泰城管发﹝2020﹞121号)精神,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现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违法行为超出自身处罚权限的,应在第一时间移送市城管执法支队办理。
5.适时总结经验。加强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工作研究,全面总结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好的制度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逐步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市区户外广告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城管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室、大队负责人及各区城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支队一大队,具体负责市、区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案件的交办、查处、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区城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架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有力有序推进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防范。各区城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应急预案,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拆除安全措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城管执法支队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各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度城市管理绩效考核,确保市区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成效。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