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1-04847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综合政务,其他 报告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3-09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hjjd.com)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937条。及时发布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适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引导市级有关部门、各市(区)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就业服务、民生保障等政策发布,及时公开疫情防控信息208件、复工复产信息293件。制作发布《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泰州市房屋征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等各类政策解读1166条,内容涉及教育、住房、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以及企业创新、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等营商领域。围绕我市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活动、重点工作,2020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7场,组织在线访谈72次。
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泰州市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发布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定期公开改善民生实事项目、“三比一提升”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审批、备案信息。发布社保、就业、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信息3057条,公开价格、房地产监管等信息52条。
(二)持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和效率。2020年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97件,同比减少9.24%。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37起,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51起。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2020年共制定市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126件。制作发布政府常务会议图解、政策简明问答422期,阅读量超过200万。2020年公开政府公报12期(刊载公文53件),支持电子版公报PDF和文本格式的检索、查询和下载服务。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共开放2090个数据目录、5790641条数据、2831个API接口,全年访问量132410人次。
(四)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0年上半年各市(区)、市级各部门均按照国办规定的统一格式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科学设置栏目版块、集约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检索查找,同步完成15类约47000件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迁移归类。根据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要求,全年组织开展3轮清理规范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市保留运行比较规范的政务新媒体124个,比2019年底净减少41个。其中,按开办主体分,市级部门41个、各市(区)83个;按所在平台分,微信公众号101个、微信小程序2个、微博13个、移动客户端3个、抖音号5个。其中,靖江市依托县级融媒体中心整合基层政务新媒体,大幅清理压缩基层政务新媒体数量,减轻基层负担,该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五)组织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制发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并明确29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定期开展工作指导督查,共召开各类推进会5次,开展实地督查8次。截至2020年11月底,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已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集中向社会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377个,事项48799条。
(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市绩效考核体系,各市(区)、市级重点部门均设立或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泰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和优秀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参与投票共42269人次,市工信局“‘泰企通’服务平台上线,初步实现‘四通’”等17个案例获评政务公开优秀创新案例。2020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2次,政务新媒体督查4次,赴各市(区)、市有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8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6  | 6  | 14  | 
规范性文件  | 126  | 126  | 575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97  | -3  | 4731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25  | -6  | 3605033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26  | +140  | 3195929  | 
行政强制  | 284  | +5  | 3124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  | +2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406  | 382342.218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36  | 52  | 1  | 7  | 3  | 2  | 180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70  | 13  | 1  | 1  | 1  | 0  | 7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6  | 4  | 0  | 0  | 0  | 0  | 14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9  | 5  | 0  | 0  | 0  | 0  | 2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2  | 3  | 0  | 0  | 0  | 1  | 2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8  | 0  | 0  | 1  | 0  | 0  | 19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89  | 22  | 0  | 1  | 2  | 0  | 5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4  | 1  | 0  | 3  | 0  | 0  | 1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8  | 1  | 0  | 0  | 0  | 1  | 4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72  | 1  | 0  | 0  | 0  | 0  | 73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六)其他处理  | 68  | 1  | 0  | 0  | 0  | 0  | 69  | ||
(七)总计  | 1734  | 51  | 1  | 6  | 3  | 2  | 179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6  | 1  | 0  | 1  | 0  | 0  | 38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1  | 5  | 38  | 13  | 137  | 51  | 3  | 23  | 21  | 98  | 39  | 0  | 6  | 8  | 5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滞后,查询信息的精准度便捷度有待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2021年,我市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拓展公开内容。探索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日常信息需求。加强与基层的联动和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沟通,打造具有泰州特色的政务公开领域地方标准。
二是优化公开形式。围绕公众个性化需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架构,改进搜索服务功能,充实丰富信息资源库,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应用,探索政务信息“定点推送”、“定向推送”、“精准推送”,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办事。
三是提升公开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对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常见多发领域有关事项法定申请渠道的引导和提示,针对依申请内容自动关联推送主动公开信息,防止申请人“走弯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有效引导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加大基层政务公开与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信用等业务的融合,推行政务公开场景式、套餐式、订制化服务,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典型案例编制工作。为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办协同市司法局,推动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典型案例起草编制工作,从相关部门行使频率较高的行政处罚权事项中,精选不同判罚标准的裁量案例,经法制审核后向社会集中发布,共发布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8个领域35件典型案例。
(二)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征求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出台前的意见,扩大决策透明度,全年共开展征求意见149件次;做好群众的解疑释惑工作,全年公开市长信箱办件166件。依托“泰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开展政风热线市(区)长上线网络直播大型活动4次,部门负责人上线65批次,答复办理及时率和综合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深化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泰州通”APP,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办事、健康码、社保、公积金、交通违章、公交线路查询等287项服务应用,注册用户超过 85万人;市公安局利用“微警务”集群,新增企业用工登记、人车核采等功能,助力疫情查控核验29万余人次,开设“亮证”专栏,大力推行旅馆住宿、网吧上网、公安服务、治安检查等领域应用;海陵区深入开展“五进五送”活动,通过走进镇街、园区、企业、校园、社区等场所,提供政策法规、就业招聘、劳动培训、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各项资讯服务,全年累计开展活动160多场次;姜堰区依托政务开放日、阳光走访扶贫、人口入户普查等活动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群众咨询,现场发放《条例》简易版手册3000多册,提高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积极性。
(三)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栏目建设,推动市级部门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对外公布人大代表建议260条、政协提案236条的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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