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政办函〔202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