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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索 引 号
k1318040/2021-26915
分 类
部门人事 财政、金融、审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银行
发文日期
2021-05-26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李俊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21-05-27 15:53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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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
:
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
2021年5月11日研究决定:
李俊任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副行长,试用期一年。
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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