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8/2022-00091 | 分 类 | 医疗卫生 卫计、妇女儿童 通告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2-01-1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完成了2021年4季度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在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共设58个监测点,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常规指标的监测,共检测水样64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合格64份,合格率100%(其中:出厂水10份,合格10份;末梢水44份,合格44份;二次供水10份,合格10份)。
说明: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33项:
微生物指标(3项):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总大肠菌群检出时才检验)、菌落总数。
毒理指标(11项):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8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消毒剂指标(1项):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
检测方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结果判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