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9/2022-21369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2 |
文 号 | 泰建发〔2021〕272号 | 有 效 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的通知
泰建发〔2021〕272号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物业服务当事人的市场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了《泰州市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规划平面图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4.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服务标准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泰州市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
(范本)
甲方(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文本内容。
二、本合同为甲方与依法选聘、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本合同文本□或○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以划√方式选定,未划√的表示删除;空格划线部分双方当事人未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表示多选,○表示单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条款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四、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中相关条款附有空白行,可供合同双方依法自行约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甲方(○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位于泰州市市(区)街道()项目(以下称“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名称:;
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详见合同附件1、2。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
物业服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
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
(注:物业管理用房为多处时,可在横线处自行增加内容。)
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设施设备的清单和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物业管理区域分栋分户明细表;
£共有部分不动产登记簿;
£本物业管理区域初始登记前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缴付证明;
£本物业管理区域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附赠、出租的车位(库)明细;
£;
£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本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续约的,上述资料应交回甲方。
第四条物业管理开办资产
建设单位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办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归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使用。资产清单如下:
第五条物业管理信息的公示
乙方应将下列信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予以公示。
□乙方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等;
□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电梯、消防、监控、人民防空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专业资质的,需公布相关资质信息;
□业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情况:
□。
上述公示信息如有发生变化,乙方应于该变化发生的天内对公示信息进行更新。
(二)需定期公示的信息
乙方应将下列信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予以公示:
£乙方应每年在月日前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以及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物业费收入支出汇总数据□物业费收入支出明细数据);
£乙方应在(日期)前公示上一年度由其代管的业主共有收入收支情况;
£乙方应在(日期)前公示上年/季/月度共用设施运行费用分摊情况、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乙方应当将车位(库)的使用情况按(年/季/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可使用车位、车库的总数,车位、车库使用信息等。
第六条物业服务内容
本物业管理区域倡导绿色、智慧物业管理。乙方应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详见合同附件3);
£公共环境绿化服务;
£公共清洁卫生服务;
£公共秩序维护;
£汽车出入、停放管理;
£电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物业及设施设备查验、改造、维修、运行、保养、共有部分经营等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管理;
£配合甲方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专营设施移交给相关专营单位;
£配合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相关专营单位进行管理养护、改造相关设施设备或设置管线;
£配合住建、城管、消防、公安、环保、水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做好房屋安全、文明养宠、垃圾分类、消防、治安、公共卫生等事务;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其他:;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区域(临时)管理规约、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一)乙方按照本合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详见合同附件4)提供物业服务,并将物业服务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二)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乙方指定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乙方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三)乙方应听取甲方、业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的评价。乙方应结合相应评价,督促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责任,改进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
第八条物业费标准
业主应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本物业管理区域每年物业费足额收入约万元。
第九条物业费支付方式与违约金
(一)对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建设单位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该部分物业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在每月/年前(日期)向乙方支付当月/年物业费。乙方不得预收超过12月的物业费。
(三)甲方、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应当积极督促。经督促仍不支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详见第十一章。
第十条共用设施运行费
电梯、水泵、消防、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维保等费用,乙方按照预收,单独列账核算,由业主分摊,乙方应当定期公布实际费用和分摊情况。
第六章业主共有资金
第十一条业主共有收入
业主共有收入主要有:
(一)公共车位/场地停车收入;
(二)公共部位广告位收入;
(三)公共用房出租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包括:、。
第十二条业主共有收入的管理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共有收入资金由○甲方○乙方○第三方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负责管理业主共有收入的一方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财务资料。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对共有资金进行审计时,应予以配合,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消极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审计费用从业主共有收入中列支。
第十三条业主共有收入的使用
业主共有收入的用途主要有:
(一)成本支出,划给;
○按定额元/年○按比例%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补贴、聘请人员的费用;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
(四)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改善事项;
(五)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六)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一)业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业主大会决议缴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鉴定、维修、更新和改造。
(三)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未按照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甲方应催缴,乙方也可以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催缴。
(四)属于物业费或业主共有收益支出范围的,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五)甲、乙双方应依法依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保修期内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保修期满后则由业主承担,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有收入中予以列支。
第十六条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为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财产投保的保险险种为,保费元/年。由£甲方£乙方办理,保险费用从£业主共有收入£物业费中支付。
第十七条相关专营单位服务项目收费
(一)业主、物业使用人应按照规定支付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有关费用。
(二)乙方接受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相关专营单位委托代收代缴上述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代办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物业使用人购买相关专营单位的服务。
(三)未经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专营单位或者业主授权、行政决定或者司法裁决,乙方不得对共有部分或者专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等。但是,可能对业主利益或者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情形除外。
第十八条业主特约服务收费
乙方应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求对专有部分、专用设施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金额以乙方公示的特约收费标准为基础,具体由乙方与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收取。
第八章汽车停放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车位、车库、停车场地的管理服务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停车场地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服务。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车位、车库的功能或挪作他用。
(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停车场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优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
(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五)业主对车辆有保管服务要求的,可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条汽车停放服务费用标准及收益分配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个,车位个。其中地上车位个,地下车位个;产权车位个,人防车位个,公共车位个。
(二)产权车位汽车停放服务费标准元/每月;人防车位汽车停放服务费标准元/每月,人防车位租金标准元/每月。
(三)公共车位(或公共场地)停车按以下标准支付费用:
经登记的业主车辆:
□固定停车,元/每月;
□非固定停车,实行阶梯收费,第一辆元/每月;第二辆元/每月;第三辆元/每月;第四辆元/每月;以此类推。
未登记的外来车辆:
○按次定额收费:;
○按时间计时收费:。
(四)收益权属及分配
1.人防车位租金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人防车位及产权车位汽车停放服务费属于乙方收入,由乙方使用。
3.公共车位、公共停车场地汽车停放服务费为业主共有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业主共同所有。
第二十一条、汽车停放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一)乙方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本合同、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以及业主大会决议对本物业管理区域车库、停车场地进行管理服务。
(二)车库的卫生保洁、照明、排水、通风、消防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乙方应保持前述条件或者必要的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乙方应当在车库设置道闸、监控设备等封闭式安全管理设施,○是/○否设置值班岗亭。
(四)乙方应在车库出入口的显着位置明示停车场标志、费用标准和管理制度。
(五)乙方负责进出车辆的登记。
(六)乙方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疏导停车场出入口交通。
(七)乙方应做好停车场防火、防水等安全防范工作。对装载危险品的机动车,乙方不得同意其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停放。
(八)乙方应对临时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登记内容包括车主联系方式、到访事项等,以便紧急联络。
(九)乙方应执行市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
(十)其他有关规定。
(一)审核乙方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对乙方物业服务有知情、建议、监督等权利。
(三)审核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收益的使用情况。
(四)不得要求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无偿服务。
(五)应在乙方办理接管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供乙方无偿使用。
(六)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七)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促进资源节约。
(八)配合乙方实施物业服务活动。
(九)为乙方履行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供场所,保障乙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支出。就乙方关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的报告事项应及时作出响应和处置。
(十)。
(十一)法律、法规和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特约服务费用、汽位停放费、等费用。
(二)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计划,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年度费用的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
(三)可以选聘专业机构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是,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机构签订合同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并对专业机构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妥善管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档案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以任何方式泄露该信息。
(五)及时向甲方或业主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或业主的监督。
(六)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制止等方式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改正。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七)不得擅自占用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八)乙方应当加强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屋顶、天台、外墙、楼梯间等共用部位的巡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不利影响的,应当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处理;发现有影响相关专营设施安全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专营单位。
(九)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十)房屋装饰装修前,乙方应当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该业主、物业使用人所在建筑物内进行公示。除收取 (费用名称) (费用标准)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乙方应依法依规对装饰装修进行监督,对未经备案私自开工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应予以劝阻,并告知甲方和本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一)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有权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和举报。
(十二)乙方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可通过在
(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等方式就抛掷物品危害他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收集相应证据。乙方需妥善保管录音录像等证据,不得擅自毁损破坏,并且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公开。
(十三)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安全使用管理,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十四)乙方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治安消防、防灾管理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在住建、应急管理、水务等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当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者相关专营单位报告,协助其做好有关工作。
(十五)对相关政府部门需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十六)。
第二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等,乙方应第一时间采取合理的紧急避险措施并同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乙方应当在办理交接至退出前,维持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
第二十六条物业交接
乙方办理物业管理交接,应当同时移交下列资金、资料和物品:
(一)业主共有资金账目及余额;
(二)物业服务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
(三)前期物业管理开办的固定资产;
(四)物业承接查验资料;
(五)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资料;
(六)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公共水电分摊费用缴纳记录等资料;
(七);
(八)其他应当移交的资金、资料和物品。
第二十七条接管前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管理区域之前,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终止后处理
(一)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业主共有资金的结算、对外与第三方订立协议的处置等。
(二)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三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物业服务内容或物业服务内容无法达到约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以按照标准向甲方主张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的,甲方应当协助乙方进行催告,乙方可要求业主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业主达到%时,乙方可以在约定服务等级基础上降低级次标准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或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未能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甲方可按照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乙方违约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进行移交业主共有资金、资料和物品,或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则按照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按照标准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第三十四条乙方免责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三)。
第三十五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向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正文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本合同副本报市(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正文完)
本合同附件包含如下:
附件1.竣工验收报告、规划平面图
附件2.物业构成明细
附件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附件4.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服务标准
(本页无正文,系泰州市市(区)街道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规划平面图
附件2: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 幢数 | 套(单元)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高层住宅 | |||
多层住宅 | |||
别墅 | |||
商业用房 | |||
工业用房 | |||
办公楼 | |||
车库 | |||
会所 | |||
学校 | |||
幼儿园 | |||
用房 | |||
合计 | |||
备注 |
附件3:
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小区车辆出入口 | 个 | 人行出入口 | 个 | |||||||
道路 | ㎡ | 车行道 | ㎡ | |||||||
绿化面积 | ㎡ | 园林建筑小品 | 座 | |||||||
污水管长 | m | 污水检查井 | 座 | |||||||
雨水管长 | m | 雨水检查井 | 座 | |||||||
雨水进水井 | m | 化粪池 | 座 | |||||||
路灯 | 个 | 地灯 | 个 | |||||||
草坪灯 | 个 | 其他照明设施 | 个 | |||||||
垃圾箱 | 个 | 垃圾房建筑面积 | ㎡ | |||||||
体育设施 | ||||||||||
儿童娱乐设施 | ||||||||||
休闲设施 | ||||||||||
房屋建筑本体共有部分及本体共用设施设备 | 电梯 | 数量 | 台 | 功率 | 千瓦 | |||||
品牌型号 | 启用时间 | |||||||||
配电房变压器 | 数量 | 台 | 容量 | 千瓦 | ||||||
品牌型号 | 启用时间 | 千瓦 | ||||||||
发电机组 | 功率 | 品牌型号 | ||||||||
启用时间 | ||||||||||
生活蓄水池 | 消防水池 | 消防水箱 | ||||||||
生活水泵 | 功率 | 启用时间 | ||||||||
消防水泵 | 功率 | 启用时间 | ||||||||
排污水泵 | 功率 | 启用时间 | ||||||||
消防系统情况 | ||||||||||
智能化系统情况 | ||||||||||
其他设施设备情况 | ||||||||||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 坐落位置。 | |||||||||
物业服务办公用房 | 坐落位置。 | |||||||||
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 | 坐落位置。 | |||||||||
附件4:
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服务标准
在约定的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后打钩,也可以对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修改并协商一致
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服务标准
(在确定的服务标准后的备注栏打钩)
一、综合管理服务
服务级别 | 服务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一 星 级 | 基本要求 | 1 | 基础管理 |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有交接手续。 |
2 | 服务机构 | (1)小区内设置服务处。(2)配置基本办公设施。 | ||
3 | 服务人员 | 小区经理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 ||
4 | 客服接待 | 工作日实行8小时业务接待,公示值班电话。 | ||
日常管理服务 | 5 | 管理制度 | 公示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时间。 | |
6 | 报修、投诉处理 |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急修2小时到场查看,约时修理。 | ||
7 | 装修管理 |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 ||
8 | 档案管理 | 有基本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 | ||
9 | 维修资金 | 按照政府规定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 ||
二 星 级 | 基本要求 | 1 | 基础管理 |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有交接手续。 |
2 | 服务机构 | (1)小区内设置服务处。(2)配置基本办公设施。(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提供特约(有偿)服务和便民(无偿)服务。 | ||
3 | 服务人员 | (1)小区经理有1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2)小区服务管理人员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 | ||
4 | 客服接待 | 工作日实行8小时业务接待,公示值班电话。 | ||
日常管理服务 | 5 | 工作计划 |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
6 | 管理制度 | 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公示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时间。 | ||
7 | 报修、投诉处理 |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急修1小时到场查看,小修1周内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约时修理。投诉1周内答复。 | ||
8 | 装修管理 |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 ||
9 | 档案管理 | 建立基础的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 | ||
10 | 维修资金 | 按照政府规定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 ||
11 | 费用公示 | 代收代交、公共能耗费用及公共收益每年公布一次。物业费收支公示按合同约定执行。 | ||
12 | 节假日布置 | 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节)有布置。 | ||
三 星 级 | 基本要求 | 1 | 基础管理 |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有交接验收手续。 |
2 | 服务机构 | (1)小区内设置服务处,有识别标志。(2)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3)办公场所基本装修,有客户接待功能。(4)能提供2种以上的特约(有偿)服务和2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服务内容、价格公示。 | ||
3 | 服务人员 | (1)小区经理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有2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2)小区服务管理人员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统一着装,仪表整洁规范。 | ||
4 | 客服接待 | 工作日实行8小时业务接待,其余时间在固定地点值班,公示值班电话。 | ||
日常管理服务 | 5 | 工作计划 |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 |
6 | 管理制度 | (1)建立值班和交接班等制度,有详细记录。(2)制定服务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3)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时间等。(4)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费其他费用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5)建立火警、警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 ||
7 | 报修、投诉处理 |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急修1小时内到场查看,小修3天内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约时修理。投诉在3天内答复。 | ||
8 | 装修管理 | 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加强对装修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违章、违约装修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 ||
9 | 档案管理 | 建立基础的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检索、使用,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承接查验档案、业主入住档案和物业日常管理档案等)。 | ||
10 | 维修资金 | 建立维修资金申报、使用制度,按照政府规定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 ||
11 | 费用公示 | 代收代交、公共能耗费用及公共收益每年公布一次。物业费收支公示按合同约定执行。 | ||
12 | 节假日布置 | 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节)有布置。 | ||
13 | 满意度调查 | 每年1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书面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 | ||
四 星 级 | 基本要求 | 1 | 基础管理 |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有交接验收手续。 |
2 | 服务机构 | (1)小区内设置服务处,有识别标志。(2)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3)办公场所功能分区明显,有客户接待引导。(4)能提供3种以上的特约(有偿)服务和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服务内容、价格公示。 | ||
3 | 服务人员 | (1)小区经理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有3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熟悉物业管理运作流程。 (2)小区服务管理人员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 ||
4 | 客服接待 | 实行不少于8小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其余时间在固定地点值班,公示值班电话。 | ||
日常管理服务 | 5 | 工作计划 |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 |
6 | 管理制度 | (1)建立值班和交接班等制度,有详细记录。(2)制定服务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客户服务制度。(3)公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急修服务内容等。(4)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费和其他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5)建立火警、警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 ||
7 | 报修、投诉处理 | (1)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急修45分钟内到场查看,小修2天内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约时修理。(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按投诉处理流程执行,在2天内答复,做到投诉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 ||
8 | 装修管理 | 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加强对装修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违章、违约装修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 ||
9 | 档案管理 |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收集、整理、检索、使用,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承接查验档案、业主入住档案和物业日常管理档案等)。 | ||
10 | 维修资金 | 建立维修资金申报、使用制度,按照政府规定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 ||
11 | 费用公示 | 代收代交、公共能耗费用及公共收益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费收支公示按合同约定执行。 | ||
12 | 节假日布置 | 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节)有布置。 | ||
13 | 满意度调查 | 每年1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书面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 | ||
五 星 级 | 基本要求 | 1 | 基础管理 | ⑴签订物业服务合同。⑵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交接验收手续齐全。 |
2 | 服务机构 | (1)小区内设置服务处,有识别标志。(2)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网络、复印机等办公设施。 (3)办公场所功能分区明显并相对独立,设置专门的客户接待地点。(4)能提供5种以上的特约(有偿)服务和5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服务内容、价格公示。 | ||
3 | 服务人员 | (1)小区经理有1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大专以上学历,或有4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熟悉物业管理运作流程及相关法规。(2)小区服务管理人员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 ||
4 | 客服接待 | 实行不少于8小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其余时间在固定地点值班,公示值班电话。 | ||
日常管理服务 | 5 | 工作计划 |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半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 |
6 | 管理制度 | (1)建立值班和交接班等制度,有详细记录。(2)制定服务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客户服务制度。(3)公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急修服务内容、有偿服务内容等。(4)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费和其他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5)建立火警、警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 ||
7 | 报修、投诉处理 | (1)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急修30分钟内到场查看,小修1天内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约时修理。(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按投诉处理流程执行,在1天内答复,做到投诉有受理、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 ||
8 | 装修管理 | 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加强对装修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违章、违约装修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 ||
9 | 档案管理 |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收集、整理、检索、使用,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承接查验档案、业主入住档案和物业日常管理档案等)。 | ||
10 | 维修资金 | 建立维修资金申报、使用制度,按照政府规定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 ||
11 | 费用公示 | 代收代交、公共能耗费用及公共收益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费收支公示按合同约定执行。 | ||
12 | 节假日布置 | 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节)有布置。 | ||
13 | 满意度调查 | 每年1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书面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 |
注1: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委托给物业企业的,按委托约定实施,但建设单位承担最终质保责任。
注2:关于费用公示要求,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注3:关于在小区内开展文化活动要求,不在本标准中,另外单独约定。
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服务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一 星 级 | 1 | 人员要求 | (1)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 |
2 | 门岗 | 白天安排人员值班看守,夜班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有人值班。 | |
3 | 巡逻岗 | (1)白天夜间巡逻均不少于1次,并有巡逻记录。(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服务处和相关部门。 | |
4 | 雨雪风灾害天气管理 | 灾害天气发生后,对小区进出口进行清理。 | |
二 星 级 | 1 | 人员要求 | (1)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2 | 门岗 | (1)白天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夜班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有人值班。(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疏导,保持出入口道路基本畅通。 | |
3 | 巡逻岗 | (1)白天夜间巡逻均不少于2次,并有巡逻记录。(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服务处和相关部门,必要时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 |
4 | 监控岗 | 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处理,同时接受住户求助,解答住户的询问。 | |
5 | 雨雪风灾害天气管理 | 灾害天气发生后,对小区进出口进行清理。 | |
三 星 级 | 1 | 人员要求 | (1)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30%以上,身体健康。(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3)有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消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
2 | 门岗 | (1)白天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夜班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有人值班。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对外来送货人员进行问讯,耐心解答业主或客户的询问。(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 |
3 | 巡逻岗 | (1)白天夜间巡逻次数均不少于3次,有巡逻记录。(2)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服务处和相关部门,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 |
4 | 监控岗 | 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处理,同时接受住户求助,解答住户的询问。 | |
5 | 雨雪风灾害天气管理 | 灾害天气发生后,对小区进出口、主干道进行清理。 | |
四 星 级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配备对讲装置及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3)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学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4)有一定的安全防范能力,能胜任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消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
2 | 门岗 | (1)白天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夜班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有人值班。主出入口白天不低于2小时立岗,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2)对外来送货人员进行问讯,外来探亲访友人员进入小区,解答业主或客户的询问。(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 |
3 | 巡逻岗 | (1)每3小时巡查一次有巡逻记录,设巡更点的应有巡更记录。(2)接到或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多层住宅10分钟内到达现场,高层住宅15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服务处与相关部门。 | |
4 | 监控岗 | 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处理,同时接受住户求助,解答住户的询问。 | |
5 | 雨雪风灾害天气管理 | 灾害天气发生后,对小区进出口、主干道进行清理。 | |
五 星 级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5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端正整洁,装备佩戴规范齐全。(3)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学习,熟练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4)有一定的安全防范能力,较好地胜任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消防、技防器械和设备,熟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
2 | 门岗 | (1)白天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夜班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有人值班。主出入口白天不低于4小时立岗,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2)对外来送货人员进行问讯,外来探亲访友人员进入小区,解答业主或客户的询问。(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 |
3 | 巡逻岗 | (1)每2小时巡查1次,有巡逻记录,设巡更点的应有巡更记录。(2)接到或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多层住宅8分钟内到达现场,高层住宅1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服务处与相关部门。 | |
4 | 监控岗 | 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处理,同时接受住户求助,解答住户的询问。 | |
5 | 雨雪风灾害天气管理 | 灾害天气发生后,对小区进出口、主干道进行清理。 |
注4:关于小区内车辆秩序管理和停放管理的,本标准不涉及。
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服务级别 | 服务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一 星 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楼梯台阶(电梯轿厢) | 每10天清扫1次。 |
2 | 楼梯扶手 | 每10天擦抹1次。 | ||
3 | 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等 | 每月擦抹1次。 | ||
楼外公共区域 | 4 | 道路地面 | 每天打扫1次。 | |
5 | 明沟 | 每月打扫1次。 | ||
6 | 绿地 | 每月拾捡1次。 | ||
7 | 垃圾房、垃圾桶清洁 | 垃圾房周边每周清洁1次;垃圾桶、果皮箱夏季每半月清洁1次,其它季节每月清洁1次,周围地面无明显散落垃圾。 | ||
8 | 消杀及鼠害防治 | 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鼠害防治。 | ||
9 | 公共灯具(2米以下)、宣传栏、标识、雕塑小品等 | 每年擦抹1次。 | ||
10 |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 | 每年擦抹1次。 | ||
11 | 水景、喷水池 | 每月打捞漂浮物1次,打捞后无白色垃圾等漂浮物。 | ||
二 星 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楼梯台阶(电梯轿厢) | 每周清扫1次,清扫后无明显垃圾与积灰。 |
2 | 楼梯扶手 | 每周擦抹1次。 | ||
3 | 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等 | 每半月擦抹1次。 | ||
楼外公共区域 | 4 | 道路地面 | 每天打扫1次。 | |
5 | 明沟 | 每半月打扫1次。 | ||
6 | 绿地 | 每半月拾捡1次。 | ||
7 | 垃圾房、垃圾桶清洁 | 垃圾房周边每周清洁1次;垃圾桶、果皮箱夏季每周清洁1次,其它季节每半月清洁1次,周围地面无明显散落垃圾。 | ||
8 | 消杀及鼠害防治 | 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鼠害防治。 | ||
9 | 公共灯具(2米以下)、宣传栏、标识、雕塑小品等 | 每半年擦抹1次。 | ||
10 |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 | 每半年擦抹1次。 | ||
11 | 水景、喷水池 | 每半月打捞漂浮物1次,打捞后无白色垃圾等漂浮物。 | ||
三 星 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楼梯台阶(电梯轿厢) | 每周清扫2次(轿厢每周清洁1次)。清扫、清洁后无明显垃圾与积灰。 |
2 | 楼梯扶手 | 每周擦抹2次。 | ||
3 | 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等 | 每周擦抹1次。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年擦抹1次。 | ||
5 | 消火栓、信报箱 | 每年擦抹1次。 | ||
楼外公共区域 | 6 | 道路地面 | 每天打扫2次,打扫后无明显垃圾。 | |
7 | 明沟 | 每半月打扫1次。 | ||
8 | 绿地 | 每半月拾捡1次。 | ||
9 | 垃圾房、垃圾桶清洁 | 垃圾房周边每周清洁2次;垃圾桶、果皮箱夏季每周清洁2次,其它季节每周清洁1次,周围地面无明显散落垃圾。 | ||
10 | 消杀及鼠害防治 | 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箱(房)等喷洒药水1次,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鼠害防治。 | ||
11 | 公共灯具(2米以下)、宣传栏、标识、雕塑小品等 | 每季擦抹1次,擦抹后无明显灰尘。 | ||
12 |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 | 每季擦抹1次,擦抹后无明显灰尘。 | ||
13 | 水景、喷水池 | 每半月打捞漂浮物1次,打捞后无白色垃圾等漂浮物。 | ||
14 | 单元雨篷、架空层玻璃景观房 | 每年清理1次。 | ||
四 星 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楼梯台阶(电梯轿厢) | 每周清扫2次,每周拖擦1次(轿厢每周清洁2次)。清扫、清洁后无明显垃圾与积灰。 |
2 | 楼梯扶手 | 每周擦抹2次。 | ||
3 | 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等 | 每周擦抹1次。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年擦抹1次。 | ||
5 | 消火栓、信报箱 | 每年擦抹1次。 | ||
楼外公共区域 | 6 | 道路地面 | 每天打扫2次,循环保洁,保洁后无明垃圾。 | |
7 | 明沟 | 每周打扫1次。 | ||
8 | 绿地 | 每周拾捡1次。 | ||
9 | 垃圾房、垃圾桶清洁 | 垃圾房周边每周清洁2次;垃圾桶、果皮箱夏季每周清洁2次,其它季节每周清洁1次,周围地面无明显散落垃圾。 | ||
10 | 消杀及鼠害防治 | 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箱(房)等喷洒药水1次(夏季每月1次);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鼠害防治。 | ||
11 | 公共灯具(2米以下)、宣传栏、标识、雕塑小品等 | 每月擦抹1次,擦抹后目视无灰尘。 | ||
12 |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 | 每月擦抹1次,擦抹后目视无灰尘。 | ||
13 | 水景、喷水池 | 每周打捞漂浮物1次,打捞后无白色垃圾等漂浮物。 | ||
14 | 单元雨篷、架空层玻璃景观房 | 每半年清理1次。 | ||
五 星 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楼梯台阶(电梯轿厢) | 每天清扫1次,每周拖擦2次(轿厢每天清洁1次)。清扫、清洁后无明显垃圾与积灰。 |
2 | 楼梯扶手 | 每天擦抹1次。 | ||
3 | 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等 | 每周擦抹2次。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半年擦抹1次。 | ||
5 | 消火栓、信报箱 | 每半年擦抹1次。 | ||
楼外公共区域 | 6 | 道路地面 | 每天打扫2次,循环保洁,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 | |
7 | 明沟 | 每周打扫1次。 | ||
8 | 绿地 | 每周拾捡2次。 | ||
9 | 垃圾房、垃圾桶清洁 | 垃圾房周边每天清洁1次;垃圾桶、果皮箱夏季每周清洁3次,其它季节每周清洁2次,周围地面无明显散落垃圾。 | ||
10 | 消杀及鼠害防治 | 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箱(房)等喷洒药水1次(夏季每月2次);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鼠害防治。 | ||
11 | 公共灯具(2米以下)、宣传栏、标识、雕塑小品等 | 每半月擦抹1次,擦抹后目视无灰尘。 | ||
12 |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 | 每半月擦抹1次,擦抹后目视无灰尘。 | ||
13 | 水景、喷水池 | 每天循环打捞漂浮物,打捞后无白色垃圾等漂浮物。 | ||
14 | 单元雨篷、架空层玻璃景观房 | 每季清理1次。 |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
服务级别 | 服务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一 星 级 | 草坪 | 1 | 修剪 | 每年普修2遍。 |
2 | 除杂草 | 每年除杂草2遍。 | ||
3 | 病虫害防治 | 发生大面积病虫害及时灭杀。 | ||
4 | 施肥 | 根据生长情况施肥1遍。 | ||
5 | 灌、排水 | 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 | ||
树木 | 1 | 修剪 | 乔木每年适时修剪,灌木每年修剪1遍以上;绿篱、球每年修剪1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适时修剪、整理。 | |
2 | 除草、松土 | 每年除草不少于2遍。 | ||
3 | 病虫害防治 | 有针对性及时灭治,年喷药不少于2遍,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
4 | 扶正加固 | 发生倒伏及时扶正。 | ||
二 星 级 | 草坪 | 1 | 修剪 | 每年普修3遍。 |
2 | 除杂草 | 每年除杂草3遍。 | ||
3 | 病虫害防治 | 发生病虫害及时灭杀。 | ||
4 | 施肥 | 根据生长情况施肥1遍。 | ||
5 | 灌、排水 | 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 ||
树木 | 1 | 修剪 | 乔木每年修剪1遍以上;灌木每年整形修剪2遍以上;绿篱、球每年修剪2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修剪、整理1遍以上。 | |
2 | 除草、松土 | 每年除草3遍以上。 | ||
3 | 病虫害防治 | 有针对性及时灭治,每年喷药不少于2遍,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
4 | 扶正加固 | 发生倒伏及时扶正、加固。 | ||
5 | 施肥 | 每年施肥1遍。 | ||
三 星 级 | 草坪 | 1 | 修剪 | 每年普修3遍,切边整理1遍。 |
2 | 除杂草 | 每年除杂草3遍,草坪无明显大面积阔叶杂草。 | ||
3 | 病虫害防治 | 发生病虫害及时灭杀。 | ||
4 | 施肥 | 每年施肥1遍。 | ||
5 | 灌、排水 | 及时灌溉,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及时排除。 | ||
树木 | 1 | 修剪 | 乔木每年修剪1遍以上,无明显枯枝;灌木每年修剪2遍以上;绿篱、球超过齐平线20㎝应修剪,每年修剪2遍以上,做到表面基本圆整;地被、攀援植物适时修剪,每年1遍以上。 | |
2 | 除草、松土 | 每年除草3遍以上,土壤基本疏松。 | ||
3 | 病虫害防治 | 有针对性及时灭治,各类树木有虫株率控制在15%以下。 | ||
4 | 扶正加固 | 有倒伏倾向,及时扶正、加固。 | ||
5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当施肥;每年施肥1遍,部分花灌木追肥1遍。 | ||
6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基本完整;球、篱、地被生长正常,缺枝、空挡不明显。 | ||
四 星 级 | 草坪 | 1 | 修剪 | 每年普修4遍,切边整理1遍。 |
2 | 除杂草 | 每年除杂草4遍,草坪无明显阔叶杂草。 | ||
3 | 病虫害防治 |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4 | 施肥 | 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施肥1遍以上。 | ||
5 | 灌、排水 | 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 ||
树木 | 1 | 修剪 | 乔木每年修剪2遍以上,树冠基本完整,无明显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基本合理,灌木每年修剪3遍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杂枝;绿篱、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3遍,做到表面枝叶紧密、圆整;地被、攀援植物适时修剪,每年不少于2遍,基本无枯枝。 | |
2 | 除草、松土 | 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基本疏松。 | ||
3 | 病虫害防治 | 防治结合、及时灭治,各类树木有虫株率控制在10%以下。 | ||
4 | 扶正加固 | 树木基本无倾斜。 | ||
5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当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追肥1遍。 | ||
6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较完整;球、篱、地被生长良好,缺枝、空挡不明显。 | ||
五 星 级 | 草坪 | 1 | 修剪 | 每年普修5遍,切边整理2遍。 |
2 | 除杂草 | 每年除杂草5遍,草坪无明显阔叶杂草。 | ||
3 | 病虫害防治 | 预防为主,严格控制病虫害。 | ||
4 | 施肥 | 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肥2到3遍。 | ||
5 | 灌、排水 | 保证有效供水,草地充分生长,地形平整、流畅。 | ||
树木 | 1 | 修剪 |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良好,主侧枝分布均匀、灌木修剪每年4遍以上,表面无枯枝、杂枝;绿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造型要求及时修剪,做到枝叶茂密、圆整;地被、攀援植物修剪、整理及时,每年3遍以上,基本无枯枝。 | |
2 | 除草、松土 | 保持土壤基本疏松通透,及时清理杂草。 | ||
3 | 病虫害防治 | 预防为主、及时灭治,各类树木有虫株率控制在5%以下。 | ||
4 | 扶正加固 | 树木基本无倾斜。 | ||
5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追肥2遍,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 ||
6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球、篱、地被生长茂盛,缺枝、空挡不明显。 |
注5:
1、特殊草坪(混合型运动草坪、高观赏性景观草坪)应增加修剪频次,可按实调整或按合同约定进行。
2、公共绿地中的多年生草本植物的老化更新、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起的苗木死亡更新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在日常绿化养护的成本中,应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开支。
3、特殊树种(古树名木、热带树种)及大规格树种(胸径在20cm以上,蓬径在300cm以上的)应制定个别养护计划,按照计划养护。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服务项目 | 服务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共用部位 | 一 星 级 | 1 | 房屋外立面 | 每年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2 | 屋顶 | 每年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3 | 单元门、楼道窗 | 每年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4 | 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地面 | 每半年巡查1次,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平整,单项小于1平方米,有缺损及时修补。 | ||
5 | 道路、路牙、窨井盖 | 每季度1次对道路、路牙、窨井盖进行巡查,道路破损面积单项小于0.3平方米,路牙单项破损长度小于0.3米,及时修复,井盖发现缺损或业主报告缺损的,及时更换。 | ||
二 星 级 | 1 | 房屋外立面 | 每半年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2 | 屋顶 | 每年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3 | 单元门、楼道窗 | 每半年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4 | 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地面 | 每季度巡查1次,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平整,单项小于2平方米,有缺损及时修补。 | ||
5 | 道路、路牙、窨井盖 | 每2月1次对道路、路面、路牙、窨井盖进行巡查,道路破损面积单项小于0.5平方米,路牙单项破损长度小于0.5米,及时修复,井盖发现缺损或业主报告缺损的,及时更换。 | ||
三 星 级 | 1 | 房屋外立面 | 每季度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2 | 屋顶 | 每年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3 | 单元门、楼道窗 | 每季度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或使用人并指导其申请专项维修。 | ||
4 | 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地面 | 每月巡查1次,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平整,单项小于3平方米,有缺损及时修补。 | ||
5 | 道路、路牙、窨井盖 | 每月1次对道路、路面、路牙、窨井盖进行巡查,道路破损面积单项小于1平方米,路牙单项破损长度小于1米,及时修复,井盖发现缺损或业主报告缺损的,及时更换。 | ||
水电系统 | 一 星 级 | 1 | 排水设施 | 每季度清扫1次排水明沟;楼顶每年巡查清理雨水口1次;每年疏通窨井盖1次。雨水口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 |
2 | 配电房的巡查、保洁、年检 | 每季度保洁1次,采取措施杜绝虫鼠害,配合供电部门做好供配电系统年检工作。 | ||
3 | 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 | 每季度进行巡查、保洁一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气安全检查。 | ||
4 | 楼道灯及开关 | 每季度全面巡查与维护1次,楼道灯完好率为90%以上。 | ||
5 | 景观灯 | 每季度全面巡查与维护1次,景观灯完好率80%以上。 | ||
二 星 级 | 1 | 排水设施 | 每2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楼顶每年巡查清理雨水口1次;每年疏通窨井盖2次。雨水口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 | |
2 | 配电房的巡查、保洁、年检 | 每月保洁1次,采取措施杜绝虫鼠害,配合供电部门做好供配电系统年检工作。 | ||
3 | 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 | 每月进行巡查、保洁一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气安全检查。 | ||
4 | 楼道灯及开关 | 每月全面巡查与维护1次,楼道灯完好率为95%以上。 | ||
5 | 景观灯 | 每2月全面巡查与维护1次,景观灯完好率为85%以上。 | ||
三 星 级 | 1 | 排水设施 | 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楼顶每年巡查清理雨水口1次;每年疏通窨井盖3次。雨水口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 | |
2 | 配电房的巡查、保洁、年检 | 每半月保洁1次,采取措施杜绝虫鼠害,配合供电部门做好供配电系统年检工作。 | ||
3 | 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 | 每半月进行巡查、保洁一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气安全检查。 | ||
4 | 楼道灯及开关 | 每半月全面巡查与维护1次,楼道灯完好率为98%以上。 | ||
5 | 景观灯 | 每月全面巡查与维护1次,景观灯完好率为90%以上。 | ||
消防系统 | 1 | 填写记录,建档备查,消防设备管理 | 每月1次检查与维护,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疏散指示灯、消防应急灯、消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月检测1次消防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消防演习 | 每年演习1次。 | |||
2 | 灭火器 | 每季度检查1次,发现压力不够,及时更换。 | ||
智能化系统 | 1 | 监控系统 | 每半年检查保养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2 | 周界报警系统 | 每半年检查保养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3 | 巡更系统 | 每半年检查保养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4 | 单元对讲系统 | 每半年检查保养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5 | 家居安防系统 | 每半年检查保养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其他设施 | 1 | 喷泉、水景 | 运行期间每天巡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2 | 电子广告牌 | 每天巡查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3 | 公共音响 | 每周检测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4 | 草坪喷淋系统 | 每周维护1次喷淋头调节,总阀门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5 | 道闸 | 每天检查1次,每月对道闸润滑保养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6 | 伸缩门 | 每天检查1次,每月对伸缩门润滑、紧固、调整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7 | 标识系统 | 每周巡查1次,缺失及时补齐,标识清晰完整。 | ||
8 | 接地系统检查(避雷设施) | 每年检测1次,发现腐蚀、松脱等及时更换或紧固。 | ||
其他设施 | 9 | 泵房 | 每天巡查、保洁一次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10 | 风机房 | 每月巡查、保洁一次1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 ||
11 | 电梯 | (1)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4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之内到场应急处理,专业人员1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救助。 (2)设置紧急呼救装置的,应保证24小时完好,发生故障时应确保三方通话。 (3)保持电梯24小时完好,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4)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经常巡查防止违章使用电梯。 (5)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6)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或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 (7)定期对机房、轿厢顶和底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电梯运行、维修保养、使用等情况,建档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