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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5847782/2022-22897 分 类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财政、金融、审计 其他
        发布机构 泰州银保监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1-28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银保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银保监分局 发布日期:2022-01-28 11:18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泰州银保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监管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和流程优化。结合分局工作实际,邀请专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案例、信息公开办理答复规范等,提高分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认识和精准把握程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事办会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全辖银行业统计指标,实现法定公开信息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分局负责人参加泰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宣传解读服务实体经济最新监管政策,并就听众反映的有关银行保险金融服务热点、重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复。

        三是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金融宣传。指导银行保险社团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宣传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将信息公开工作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有机结合,通过“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走进园区、企业、学校、农户,广泛向公众宣传金融知识、提示相关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正在研究相关统计口径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1.行政强制项目正在研究相关统计口径。

            2.根据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银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两项,分别是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均为经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1年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明确收费标准后收缴。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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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的问题。2022年,我分局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银保监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及时对公众关切进行回应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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