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8/2022-21667 | 分 类 | 部门人事 市政府组成部门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8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卞爱良同志为社区矫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许军同志为行政复议二处四级调研员;
殷明同志为执法协调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行政复议一处处长职务;
刘凯同志为基层治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严杰同志为基层治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农业开发区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孙希源同志为行政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野徐司法所所长职务;
苏文庆同志为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四级主任科员;
易刚同志为律师工作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陆卫华同志为行政复议一处处长,免去法治宣传处处长职务;
丁荣同志兼任行政应诉处处长;
栾伟杰同志兼任政治处主任;
常茂同志为法治宣传处处长,免去政治处主任职务;
孙绍峻同志为行政复议二处副处长,免去行政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张惠同志为行政复议三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赵静同志为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副处长,免去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许晓春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医药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王勇同志为律师工作处副处长,免去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副处长职务;
张桦同志兼任备案审查处副处长;
成玉阳同志为行政复议一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律师工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刘婧同志为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冯明康同志为公证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农业开发区司法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职待遇,机构改革);
朱昊同志为行政复议一处三级主任科员;
谢飞同志为执法协调监督处一级科员,免去法治宣传处一级科员;
汤小金同志为政治处一级科员,免去农业开发区司法所一级科员;
免去李煜同志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蔡磊同志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中芳同志行政应诉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泰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