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2-21683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9 |
文 号 | 泰委农办发〔2022〕1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挂钩联系帮促单位: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有力有效克服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全面小康、摆脱贫困是我们党给人民的交代,也是对世界的贡献,让大家过上更好生活,我们不能满足于眼前的成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22年新春将至,为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落实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根据省"两办"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春节前帮促和走访慰问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
重点帮促村、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新认定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
二、时间安排
2022年春节前。
三、相关要求
市各挂钩联系帮促单位要主动联系挂钩帮促村,了解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情况,要认真制定春节前走访慰问方案,采取有效方式,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积极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带头参加走访慰问活动。要带着真心真情走入群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爱心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做到"走访一人、温暖一家、带动一片"。走访慰问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各市(区)要对辖区内的全国脱贫攻坚楷模、全国脱贫攻坚模范、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部分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重点监测户进行走访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要加强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促。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农户要应帮尽帮。对有劳动力的,要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积极上门走访,帮助谋划发展产业、稳岗就业的路子,优先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公益岗位补助等项目。对无劳动力的,要帮助落实保障措施,及时解决生活困难。要强化对低收入群众的兜底保障,确保温暖过冬、平安过年。要利用节日档口,采取机关直进直供等方式加大消费帮促力度,解决低收入户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要督促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做好村级财务有关工作,确保村级经营性收入能在三资系统内真实准确反映,防止因记账问题导致数字返贫。同时,对低收入劳动力工资支付情况要加强跟踪排查,要切实维护低收入户合法权益,确保低收入劳动力安心、舒心过节。要积极开展扶贫(帮促)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推动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完工项目加快验收及时结账支付。
各市(区)及市各挂钩联系帮促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帮促和走访慰问工作,要把此次走访慰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群众心中。开展排查和走访慰问活动的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 防止出现意外。
各市(区)请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 年2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处,联系人:唐嘉丽,联系电话:86889233,邮箱:tzsxczxj@126.com。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