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根据《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泰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将《计划》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残疾预防关系全民健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省委明确要求“加强残疾预防”。2017年12月,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批准设立“残疾预防日”;2020年12月,省政府公布《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保证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健康发展。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对我国“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年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印发《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我省“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作出了周密部署,并要求“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研究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二、工作目标
《计划》明确提出2022-2025年发展目标,确定了25个主要指标预期值。到2025年,全市残疾预防政策体系和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先天性残疾婴儿出生率明显下降,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全市残疾预防工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重点任务
《计划》针对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致残危险因素,提出了2022-2025年期间我市实施残疾预防五大行动、保障措施和主要指标预期值。
(一)强化残疾预防宣教。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加大重点人群宣教力度,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加强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和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不低于80%。加大残疾预防培训力度,建立残疾预防宣教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
(二)强化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落实《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加强婚前、孕前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积极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8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不低于90%。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工作,产前筛查率不低于98%。加强儿童致残性疾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建立完善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不低于9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不低于95%。
(三)强化疾病致残防控。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工作,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全民健身行动,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不低于66%,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不低于3500。加大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力度,市级层面至少建有1所政府办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各地至少建成1所政府办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在市(区)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不低于8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1%。提升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5%。加大职业病致残防控力度,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不低于90%。
(四)强化伤害致残防控。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比2020年下降15%以上。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致残。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儿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和定检率达100%,加大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力度,实现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到2025年,每个街道建成一所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成率不少于城乡社区总数的4%,实现社区助残服务全覆盖,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健全防灾减灾防治体系,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隐患动态销号和闭环管理。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深入推进“蓝天行动”,紧扣PM2.5与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协同治理VOCs和氮氧化物,减少噪声污染,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不低于85%。
(五)强化康复服务促进。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大于8人。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不低于98%,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市(区)达到100%,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市(区)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不低于60%。提升长期照护服务水平,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不低于80%。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四、主要特点
《计划》在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了一定的泰州特色。
一是突出“走在前列”的高标准定位。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在国家和省文件主要指标基础上,我市提出了更高的工作指标和更实的干预举措。与国家和省文件提出的25个控制指标相比,我市《计划》提高标准的有3项,细化目标任务的有6项,切实以实际行动加强残疾预防,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泰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三级预防并重”的行动策略。针对实际工作中残疾的三级预防不平衡的问题(较为强调二级伤病干预,相对忽视一级致残因素预防和三级残障程度控制),强调残疾预防要注重“三级预防并重”,通过分类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提高全行业、全人群、全周期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三是突出“互联网+”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残疾预防信息支撑,推行“互联网+”服务,推动建立残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机制,推动形成筛查、诊断到康复救助的全过程服务体系。
四是突出“应康尽康、应康优康”的保障目标。立足泰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和“高质量享有”的目标要求,提出“应康尽康、应康优康”的保障目标,着重加大对儿童、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罕见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综合保障力度,全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