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6/2022-26026 | 分 类 | 部门文件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09 |
文 号 | 泰文广旅发〔2022〕89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市文化馆,市淮剧团,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推动各地加大艺术创作力度,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聚焦喜迎二十大、活力精彩新省运等重大主题,努力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泰州市新创文艺节目调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演时间、地点
2022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节目要求:
1.表现形式: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曲艺(含表演唱、相声、快板等)、戏剧(含小戏、小品等)。
2.作品题材: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抗击疫情、活力精彩新省运、法治廉政等重大主题,反映全市上下履职担当、奋发作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奋进新征程的生动实践和涌现出的重大典型;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彰显泰州地域文化特色。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创新,表演生动,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3.表演时长和人数:音乐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节目数量: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海陵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各选送节目不少于4个,市文化馆和各有关高校选送节目不少于2个(形式不限)。
5.其他要求:参赛节目必须是2021年以来的新创作品,且未在省、市各级各类赛事活动中获奖。音乐、曲艺、戏剧类节目要求现场演唱或演奏,不得使用先期录音。参加调演的节目请自备音乐伴奏、大屏资料、服装道具和特殊效果。
三、奖项设置
市局邀请专家评委根据节目调演情况评出各类奖项,择优推荐节目参加省级文艺赛事和重大演出活动。
2022年新创文艺节目调演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结合重大主题活动进行部署,有针对性的制定创作规划,全力攻坚克难,提升作品质量,积极推荐优秀节目参加调演。
申报节目及相关资料请于10月30日前报市局艺术处。联系人:李宇晨,86839342。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2022年泰州市新创文艺节目调演推荐表
推荐单位: (盖章)
节目名称 | 节目形式 | 主创人员姓名 | 主要演员姓名 | 参演单位 | 节目时长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