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0/2022-25850 | 分 类 | 机构职能 体育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体育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地方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负责体育宣传、体育文化、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八)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九)领导市体育总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