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4/2022-26256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进一步推进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泰州市于2020年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以及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等文件规定,获得该称号满3年后,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复核,并明确指出创建地区应当发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且必须在有效期内。为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泰州市编制了《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二、编制过程
2021年9月,开展《规划》前期调研和准备;2022年3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并组织召开编制工作推进会,围绕《规划》涉及指标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程计划,广泛征集市各有关部门意见;7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各市(区)及市各有关部门意见;8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局务会集中讨论研究;9月,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10月,两次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意见补充,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
三、编制内容
《规划》除前言和附表外,主要包括5个部分: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任务举措、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对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开展形势分析,提炼主要经验做法及阶段性成果,指出产业结构、环境质量、生态空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规划总则。主要论述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建设指标等6个方面的内容,制定泰州市下一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与指标,指明泰州市未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努力方向。
(三)任务举措。提出建设绿色创新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优质稳定的生态安全体系、构建自然和谐的生态空间体系、建设低碳绿色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美丽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培育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等6大体系31项主要任务。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主要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6大体系,提出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108项,总投资375.39亿元。同时,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等三个层面对项目进行了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公众参与5个方面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的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