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交通运输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海事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1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为加强二墩港临停区安全管理,规范临停区功能划分及船舶进出临停区行为,提高临停区利用率和周转率,提升临停区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打造绿色高质量内河船锚泊示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原则
扬泰锚泊分区合并,船舶统一通过船E行手机客户端申请锚位,扬州和泰州海事局统一使用“港航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锚泊申请审批,实行一体化船舶锚泊调度管理。进出河口的船舶在“待闸区”停泊,过境(应急)船舶在“过境(应急)区”停泊,靠泊泰州、扬州港码头的船舶在“到港区”停泊。
二、功能划分
1.临停区由上至下依次划分为A、B、C、D共4个功能区。A区为应急停泊区(过境船舶停泊区),B、C区为到港分流船舶停泊区,其中到港船长80米及以上船舶优先在B区锚泊,D区为待闸船舶停泊区。(详见附件1)
2.A区长500米、宽300-400米,B区长3100米、宽300-400米,C区长1400米、宽400米。D区1000米、宽400米。
3.临停区从上至下整体布设6座定位浮筒,除#扬泰定停4浮做为B区大型船舶与小型船舶停泊区分隔浮外,其余浮筒依次作为A、B、C、D区的界限浮。定位浮筒与红浮筒之间相距100米,中间水域为分隔水域。
三、横越船舶进出通道
因临停区紧邻桥区、河口及码头,通航环境复杂,进出临停区、穿越航道行为集中,为减少事故险情的发生,规范船舶横越行为,推荐四个进出通道。
(一)上行船驶入通道。上行船舶驶入临停区,在驶过汽渡水域后大角度划江进入分隔水域沿定位浮筒上行,并驶入指定停泊分区。
(二)下行船驶入通道。下行船舶驶入临停区,应当沿下行通航分道右侧边缘行驶,到达指定停泊分区后大角度驶入。
(三)上行船驶出通道。上行船舶驶离临停区,起锚后应当进入分隔水域沿定位浮筒行驶。A、B区船舶统一在长江#89红浮大角度划江进入上行通航分道,C、D区船舶在长江#88红浮沿环岛航法进入上行通航分道或河口。码头作业的船舶可在长江#89红浮或#88红浮大角度划江靠泊码头。
(四)下行船驶出通道。下行船舶驶离临停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下行通航分道下行。
附件:1.二墩港临停区功能划分及航路示意图
2.锚泊申请操作指南
泰州海事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