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2-26689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13 |
文 号 | 泰乡振〔2022〕11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水利局、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国乡村建设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推进乡村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国网泰州供电公司等单位制定了《关于构建农村用电共建共治共享模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乡村振兴局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泰州市水利局 国网泰州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