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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分 类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事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4-06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泰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事管局 发布日期:2022-04-21 14:34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2022年泰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2022年泰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泰州高质量发展内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全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关要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公共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确保完成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进一步夯实用能单位、建筑面积等基础数据,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通报能耗统计情况。实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强度控制,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分别比2021年下降不低于1.5%、1.3%、1.5%和1.5%。

        三、扎实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制定全市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推动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市地方标准。各市(区)要广泛推广使用“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利用平台抓好本地示范创建、考核评价、碳排放测算预警,实现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自动抓取。

        结合实际,研究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相关规范、评估、修订等有关工作,健全制度标准体系,着眼重点业务和薄弱领域,加强区域合作和协调发展,扎实推进节能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四、有序开展各类示范创建行动

        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全市不低于7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推动市级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市本级机关全部创建。积极参与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复核,争创5家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1家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积极参与国家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持续开展节水行动,提升节水型单位建成率。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管理,高质量完成年度创建任务,持续发挥示范单位的表率引领作用。

        五、着力推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积极组织市级机关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组织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介,推动公共机构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广泛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节能、节水改造,满足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改造面积不低于200万平方米,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源综合一体化管理,重点用能单位要带头实施;本市县级及以上行政中心新增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总覆盖率不低于45%;推动高校、医疗卫生机构和科技文化体育场馆开展能源托管。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本市至少组织2个公共机构开展认证工作。推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落实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研究,推动管理模式和技术创新,强化研究成果运用。

        六、有效发挥监督考核作用

        进一步完善碳达峰水平专项考核中有关公共机构考核方法,完成相关考核工作。将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体系,组织考核评价,通报考核结果。各地区要持续推动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能耗定额和计算方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省地方标准。全面实施能耗定额管理,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将各单位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同定额进行比较,准确界定各单位能耗水平和区间。对于超约束值单位逐一分析,通过实施能源审计等办法找准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实时跟踪指导,力争年底前能耗降至合理水平。

        七、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研究制定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加快出台相关制度和评价标准。突出重点领域和主要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专项联合检查,推动评估和通报制度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公共机构应用自动化办公系统,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硒鼓墨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公共机构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品循环利用,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属地化管理措施,本市至少建设3个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不同类型各1个)。推动公共机构全面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鼓励“云上”宣传,倡导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组织公共机构参与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节能业务培训,累计培训3千人次以上。要把“双碳”工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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