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7/2022-24284 | 分 类 | 部门文件 民政、扶贫、减灾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1 |
文 号 | 泰民发〔2022〕24号 | 有 效 性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
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各市属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和市民政局《泰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办法》(泰民管〔2011〕2号)等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泰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连续两年参加年度检查,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必须参加等级评估;
2.2019年6月30日后注册登记,2020年年度检查合格,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可以参加1A等级评估;
3.已获得评估等级,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4.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在各市(区)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由各市(区)民政局初评后统一报送市民政局进行等级评估:
1.获得3A等级,拟申报4A等级的;
2.获得4A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由泰州市民政局统一初审后,报省民政厅进行等级评估:
1.获得4A等级满2年,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
2.获得5A等级满5年,需复评的社会组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19年、2020年连续2年年检(年报)为基本合格的;2.2020年年度未参检(年报)或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
3.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之前的行政处罚未整改到位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时间
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申报上半年评估的社会组织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下半年评估的社会组织自8月19日起至9月30日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估材料
(一)参加1A、2A级评估的社会组织需提交材料:
1.《市属1A(2A)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含正、反面)。
(二)申报参评3A、4A级的社会组织需提交材料:
1.《市属3A(4A)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含正、反面);
3.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4.对照评估标准整理的相关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三)各市(区)申报4A等级的社会组织需提交材料:
1.《各市(区)4A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含正、反面);
3.已获得3A等级评估证书复印件或通报文件复印件1份;
4.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5.对照评估标准整理的相关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四、评估机构及职责
市民政局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和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评估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泰州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承担。
五、评估流程
(一)评估申报
1.拟申请等级评估的市属社会组织,需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政局对申报参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申报的社会组织。
2.在各市(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拟申报4A等级(含4A复评)的社会组织,申报材料由各市(区)民政局审核盖章后连同《2022年申报4A等级社会组织审核推荐表》统一邮寄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3.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材料,请从泰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bjhjjd.com/)→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下载。咨询电话:86897679、86897085,联系人:沙慧、赵蕊。
(二)评估辅导
申报参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相对应的千分制评估指标,准备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的佐证材料(至少两年),并填写《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佐证材料进行辅导,参评组织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辅导意见补充佐证材料。
(三)实地考评
第三方评估机构邀请评估委员会成员、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处室负责人以及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分别对申报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初评结果报市评估委员会审定。
(四)终审评定
市评估委员会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终审会议,评委会委员对社会组织初评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评估等级。其中,申报3A、4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采取单位自评、专家辅导、实地考评、市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等级;申报1A、2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票决确定等级,无需实地评估;申报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由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委员会审核可予以一票否决、降级处理、不予等级认定:
1.评估中发现财务、资金等方面内控机制严重缺失,存在较大隐患的;
2.评估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公示结果
市民政局向社会公示等级评估结果。
(六)下发文件及颁发证书
市民政局根据公示结果下发文件,制作评估奖牌、等级证书,并按标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等级管理
(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二)实行随机抽查、动态管理机制,发现评估中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评定等级不符的,取消评估等级,并通报批评。
(三)已取得评估等级的,如在评估等级的有效期内发生违反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将视情况作出降低或取消评估等级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建立评估与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把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优惠、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参考标准和依据;对初次获评3A、4A、5A级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根据文件规定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10000元的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评。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市(区)民政局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安排,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
(二)对照要求,认真准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评,根据评估指标,逐条逐项、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准备评估材料,并积极配合专家组完成实地考察等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三)分析研究,总结提高。参评社会组织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品质。
泰州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