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2-2254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5 |
文 号 | 泰农规〔2022〕1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苏农法〔20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州市第二批市设权力清单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8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将《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