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2-23433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5-11 |
文 号 | 泰政发〔2022〕31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浦政轶同志任泰州市中医院院长,免去其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刁德林、匡章斌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骆小松同志任泰州市体育局副局长(挂职,时间半年);
徐进同志任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袁斌同志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朱亚坤同志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金虎同志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林同志泰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