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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64/2022-23971 分 类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4-06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5-16 09:07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直属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泰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我市防御台风期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将《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6日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我市台风天气期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泰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2. 掌握危险废物存放地点,协助保证储存、转运安全,防止污染水体。

        3. 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体系

        成立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防御台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我局防御台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负责《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组  长:张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局局长

        成  员:龙桂林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

        杨红军 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处长

        翁  伟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潘松岭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丁  祥 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按照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防御台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固废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翁伟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执行报告制度,联络市相关部门以及上级和下游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提出发布信息建议。

        应急监测组:由丁祥担任组长。负责对重点断面、重点水源开展监测,及时提供水质变化情况;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紧急情况下现场审查确定),进行现场布点采样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为领导小组作出准确判断和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技术支撑。

        应急处置组:由潘松岭担任组长。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为局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处置建议,防止污染水体。

        固废处置组:由杨红军担任组长。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龙桂林担任组长。负责安排应急人员的临时食宿等其他各项后勤保障;负责上级部门、领导及参与应急的外部单位和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响应

        1. 局应急值守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发生环境事件报告时,应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物、人员伤亡、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并立即向综合协调组或应急工作分管领导报告。

        2. 在接报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后,综合协调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掌握了解事件详细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3. 局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现场的情况报告及时做出初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视情况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依照报告制度向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部报告,建议市政府启动《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向下游地区通报。

        4. 局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后,立即指令各小组参与事件应急处置,超出本级生态环境部门能力时,向省生态环境厅请求支援。

        5. 在事件得到有效处置,满足应急终止条件时,局领导小组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的建议。

        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综合协调组组织编制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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