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0/2022-23416 | 分 类 | 部门文件 民族、宗教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民宗局,各市级宗教团体: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21个、全省和我市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省安委办统一部署和省民宗委《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民宗办发〔2022〕2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一个专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强化理论武装。6月20日前,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市(区)民宗局领导班子至少安排1次安全工作专题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把《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纳入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培训辅导、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题片学习全覆盖。
2.开展专题宣讲。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结合宗教领域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等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宣讲长效机制。6月20日前,市、县两级民宗局长和市、县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强化场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
3.组织在线学习。6月初,省安委办将开通“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各市(区)民宗局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 及场所安全员,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案双罚”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抓实“两个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要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督促场所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持续深入精准执法,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倒逼责任落实。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案例交流等系列活动,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场所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扎实推进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项检查重点、市五十五条检查要点、十三条民宗领域自查内容宣传贯彻。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项检查重点、市五十五条检查要点和民宗领域十三条自查内容,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专家入场所深入讲、场所工作人员互动讲,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深刻领会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紧盯事故易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开展“五大活动”,增强宗教界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线上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创新咨询日活动的内容与形式。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等检查咨询活动,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
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宗教领域安全大检查,消防、燃气以及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分类强化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吸取安全教训。
三是开展全员实战应急演练活动。要聚焦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燃气、既有建筑等方面安全,指导督促场所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员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要求,每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贯穿全年。各地要持续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典型经验深度宣传,深度挖掘亮点做法,推广运用好的经验,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五是因地、因教制宜开展各具特色专题活动。要广泛发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全省“五个一”安全文化作品大赛等,因地、因教制宜开展“救援技能测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等活动,提升宗教界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突出宣传重点。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3.注重氛围营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各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江苏省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江苏民族宗教》杂志、“泰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和展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4.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区)民宗局和市级宗教团体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信息。5月26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附件2)和活动方案,6月20日前报送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
附件: 附件1: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docx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5月23日
(联系人:许寅,联系电话:1995296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