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2-24525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决定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7-20 |
文 号 | 泰政发〔2022〕42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聚焦建党百年安全稳定,在责任体系、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建章立制等方面抓落实、求实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靖江市人民政府等13家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以及陈卫军等186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附件:2021年度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21年度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