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处室、机关党委、审计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沈 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钱陈伟同志任任法规与审理处处长,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6月30日局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泰州市审计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