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2-24648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5 |
文 号 | 泰 农〔2022〕38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助推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顺利实施。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我局对原《泰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暂行管理办法》(泰农〔2021〕3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泰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