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9/2022-2496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政传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对照任务清单,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重点,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平台载体和工作基础提质增效,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持续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重点任务、房地产市场监管、供水供气等社会广泛关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十四五”规划。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采用“政策简明问答”的形式主动答疑解惑,积极引导舆论,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切实提升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
(二)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和回应,密切关注涉及房地产市场、农民工工资、住房保障等民生关注的方面舆情信息,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统筹运用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依法、及时、透明公开相应信息。进一步优化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目录设置,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加强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维护检查,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属性,对重要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转载,重点推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程序,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结合职能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加强住建领域执法公开。
(四)严格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根据公开内容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行。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的长效机制,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提升工作水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定期组织联络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
(三)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综合考核,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滞后的,加大问责力度。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