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事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1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泰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泰办发〔2018〕112号),为积极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现就2023年度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部门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扎口申报。
二、申报时间
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处。
三、所需材料
申报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维修申请报告,主要包含办公用房建设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维修初步方案,其中,房屋整体装修、房屋加固工程等大修项目需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以及相关设施的检测报告和维修意见;维修项目资金概算。
2. 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3. 其他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其他要求
1. 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3年度安排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各单位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实事求是进行项目申报。
2.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实际需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及时提出项目申请。申报时间之外,除上级明确要求的,原则上不得临时追加项目。
附件: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祝洁,联系电话:8688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