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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58/2022-25144 分 类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卫计、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9-15
        文 号 泰卫健发〔2022〕45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泰州市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9-15 10:05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委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卫医政〔2021〕3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泰州市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州市教育局                        泰州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



         

        泰州市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

         

        精神疾病是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充实全市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资源,提高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卫医政〔2021〕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精神科和相关临床专科建设,充实精神卫生医务人员队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增加精神专科医疗资源供给,拓展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范围,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满足群众精神专科医疗服务需求,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身心健康。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投入使用。全市精神科执业(含助理,下同)医师数量提升至3.3人/10万人口,精神科床位提升至3.1张/万人口。

        到2025年,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创成三级医院。各市、姜堰区建成1所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加强县级医院精神科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门诊比例不低于20%。精神科医师数量提升至4.0人/10万人口,精神科床位提升至3.7张/万人口。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专科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为群众提供高效、方便、安全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层级明确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

        1.优化精神专科医疗资源布局。将精神专科医疗资源纳入全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增加精神专科医疗资源,完善市、县两级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将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网格统一管理,形成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精神疾病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组建市精神科专科联盟,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远程医疗等形式,发挥优质医疗资源技术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配合)

        2.打造精神区域医疗高地。依托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市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培养精神专科师资力量和骨干人才,引进精神疾病诊疗领域新技术项目,推广适宜技术,提升精神专科领域医疗、教学、科研综合能力。积极创建省级精神临床重点专科,开展市级精神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和省、市临床重点专科的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供精神专科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服务,力争实现疑难复杂精神疾病不出市。(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配合)

        3.发展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推进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成三级精神病医院,各市、姜堰区重点建好1所精神专科医院,加强县医院精神科专科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社区医院应根据周边群众医疗需求开设精神科专科病房或精神科门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精神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临床科室建设。完善社会办精神专科医院的准入管理、土地保障、财政补助等支持政策,鼓励并规范社会办精神专科医院和诊所、门诊部发展,不受机构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充分发挥社会办医的补充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配合)

        (二)打造素质全面的精神科专业人才队伍                

        1.推进医学教育培训考核。加强精神科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升培养能力。加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力度,鼓励非精神卫生专业的临床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参加转岗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原有水平不降低,由工资关系所在医疗机构发放,并按要求变更为精神卫生执业范围,从事精神卫生医疗工作。各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以精神卫生临床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临床实际能力为标准,规范开展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增加精神科执业范围的培训工作,确保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培训的医师具备基层精神卫生医疗工作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优化精神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实施相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对精神卫生人才实行优先支持政策。加强精神科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的引进与培养,合理增加精神科医师、护士和心理治疗师的配置数量,形成稳定可靠、规模适宜的精神科专业人才梯队。(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3.加强心理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市级心理救援队,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演练,负责在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开展心理紧急救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提供优质高效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

        1.构建整合型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模式。各地要将精神专科医院编入县级医联体网格化规划,纳入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完善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网络。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重点收治区域内的复杂精神疾病患者。三级综合医院重点收治罹患其他重大疾病的精神疾病患者,或为区域内精神专科医院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综合医院依托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将治疗后出院患者转诊至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其他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主要开展精神疾病稳定期患者的常规医疗服务,并承接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精神疾病患者,做好后续住院治疗和康复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精神卫生服务网底作用,主要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精神疾病患者识别转诊和心理健康咨询等任务,重点按照基层首诊负责制要求,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疑似精神疾病患者,并按照患者病情和上级医院诊疗能力,为患者提供精准便捷的转诊工作。各级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要指导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排查和管理,建立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

        2.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等,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快推进基于医院信息系统的临床路径管理,完善本机构内的精神疾病临床路径等技术规范,提高精神科医师临床路径管理能力,提高入径率、完成率,降低变异率、退出率。落实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机制,对精神类药品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重点进行审核和点评,确保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使用精神类药品。加强精神类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缺药而中断治疗。促进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充分发挥医学影像质控中心作用,开展脑电图等医疗检查的质控工作,原则上质控合格并符合技术要求的精神疾病检查诊断项目,均应稳步纳入结果互认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开放共享的脑电诊断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严格按照《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9号)规定,规范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执业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

        3.发展精神科先进诊疗技术。省、市精神临床重点专科要加强专业骨干人才培养,开展临床研究,引进精神疾病诊疗领域新技术项目,向基层推广适宜医疗技术项目,逐步缩小区域间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差异。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化非药物治疗模式,充分探究和发展非药物治疗在精神疾病中的作用。发挥中医药防治精神疾病的优势,推广中医药心理调摄特色技术方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

        4.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鼓励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吸纳康复、中医、药学等团队参与,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加强涉及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精神疾病康复、进食障碍、物质依赖、儿童心理发育异常等特殊领域的精神亚专科建设与发展,为特殊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服务。加强非精神科医务人员精神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以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为突破口,探索开展冠心病“双心治疗”,糖尿病控制血糖与心理联合诊疗等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躯体疾病治疗的同时提供临床心理指导和心理康复治疗。重视全民普及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睡眠健康知识,拓展精神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将精神卫生服务对象前移至心理亚健康人群,以实现精神障碍的早期预防。(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

        5.补齐精神专科能力短板。依托区域医疗中心、精神病专科联盟,补齐区域内重大精神疾病诊疗能力短板,减少群众跨区域就医的负担。做好精神科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以评促建,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参与等级医院创建。结合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综合医院精神科等薄弱专科建设,提升县域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借力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面向基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康复等服务,提供更高效、多渠道的心理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严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要求,依法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工作。推进严重精神障碍信息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和全过程监管。各级精防机构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随访管理、精神康复、用药服务等。(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7.健全精神专科质量控制体系。成立市、市(区)两级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结合地区和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和考核指标等规章制度,加强对精神卫生医疗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指导,充分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精神疾病质量控制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落实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评价精神专科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评估精神专科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和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优化服务流程,保障患者安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完善精准有效的配套保障政策

        1.加强综合绩效考核。落实《江苏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62号)要求,将公立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统筹要求,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引导精神专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增强精神科医务人员职业吸引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切实保障精神专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精神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多机构备案执业和开设个体诊所。充分考虑精神科工作特点、技术劳务价值和短缺人才现状,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向精神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为精神科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条件,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缓解精神科医务人员压力,充分调动其拓展服务领域的积极性。加大对精神科医疗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患者及社会对精神科医师护士工作的认可度,逐步增强精神科岗位的吸引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3.严格执行精神类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协同省局做好成本调查和调价评估,合理调整精神心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因临床需要整合、归并项目的,由市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初审后,报省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批准。及时做好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工作,使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步,并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各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在8月底前细化制定本市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具体方案,并建立部门协同和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合理规划布局区域内精神专科医疗资源,加强精神科医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规范精神专科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精神专科医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支持。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门诊及住院支付政策,及时调整精神专科相关医疗服务价格。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将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对各市(区)卫生健康相关考评内容。各市(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效果评估机制,进一步强化指导和检查,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四)加强政策宣贯。各市(区)要重视对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工作的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媒体途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解读。加强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相关健康宣教,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为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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