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22-25193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71号),市行政审批局研究起草《泰州市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2022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作出总体部署和制度安排。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努力把我省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要求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一流,坚持便民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满意。2022年7月,研究制定了《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7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行政审批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泰州市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泰州市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方案》。8月24日,向市委编办、市大数据管理局等51家部门(单位)、6个市(区)书面征求意见,均未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泰州市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起草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2、《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71号)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总体目标、实施步骤、主要任务、落实要求四个部分:
1、总体目标:提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着力构建一体联动、高效运行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方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的总体目标。
2、实施步骤:提出了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目标任务。
3、主要任务: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四是支撑保障政务服务能力。
4、落实要求:对“苏服办”泰州总门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宣传推广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