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89/2022-2533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6 |
文 号 | 泰城管发〔2022〕60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
现将《泰州市露天烧烤、流动餐饮摊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泰州市露天烧烤、流动餐饮摊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遏制油烟污染行为,着力解决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带来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污染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全面取缔国控、省控监测点3公里范围内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10月上旬取得明显成效;国控、省控监测点3公里范围外的,分区分类分步整治。
(二)坚持疏堵结合,选择合适地点(距离国控、省控监测点不少于2公里)对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集中管理,按要求规范设置疏导点。疏导点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国控、省控监测点3公里范围内,违法违规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问题:
1.固定烧烤门店擅自出店占道经营烧烤;
2.无固定经营场所,随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
3.景区内部及周边集中设置的烧烤区域及流动餐饮摊点;
4.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环保无烟净化设备的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集中疏导点。
(二)国控、省控监测点3公里范围外,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
四、整治步骤
按照部署摸排、集中整治、巩固长效三个阶段,由各市(区)城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部署摸排阶段(2泰城管发[2022]60号附件1.2.3.xls022年9月29日前)。各地要围绕整治目标专题部署,对照整治内容,列出任务清单:一是对辖区烧烤门店和流动餐饮摊点全面摸底排查,包括经营地点、经营时段、经营类型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登记造册,形成整治清单(见附件1);二是对设立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集中疏导点的需求摸底调查,了解位置、规模和经营品种等情况,形成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集中管理统计表(见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与摸排同步启动至2022年11月30日)。采取边摸排边整治的模式,坚持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的露天烧烤、流动餐饮摊点。对于有设立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集中疏导点需求的,应当按照《泰州市城市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设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2年12月)。对前一阶段整治情况组织回头看,对标找差、拾遗补缺、及时整改,对未达标的要持续进行整治。同时,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督导检查制度(特别是晚20点至次日凌晨2点),巩固整治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关乎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各地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城市环境质量和良好形象的大局出发,统一认识,履职尽责,统筹处理好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与依法规范管理的关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动方案要求,层层落实整治任务,做到两个“明确”:明确整治工作的挂钩领导、责任人、序时计划,确保治理工作责任到人、有效推进;明确属地统筹主抓、部门协同实施的整治工作体系,依据国控、省控标准,分清主次、分区攻坚、分类施策、分布推进,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市级层面将结合“红黑榜”评选机制,对整治成效开展专项督查考核,特别针对上级交办、市民反复举报、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等突出问题,加大考核问责的力度,并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同时,各地要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9月29日前报送整治清单(附件1),10月15日前报送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集中管理统计表(附件2),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
联系人:刘赟;联系电话:86999322;邮箱:tzcgsrc@163.com。
附件:1.露天烧烤、流动餐饮摊点整治清单
2.露天烧烤和流动餐饮摊点集中管理统计表
3.全市国、省环境监测站点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