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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43/2022-25004 分 类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8-25
        文 号 泰 农〔2022〕42号 有 效 性
        关于成立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暨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9-05 17:37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提升农业数字化建设水平等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大力推进全市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暨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蒋向荣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胡志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缪玉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丁春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王桂宝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夏新山  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

        姜小三  南京农业大学泰州研究院院长

        季祖平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吴存发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圣华  市委农办副主任

        成  员: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春华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农办综合处、办公室、扶贫开发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经管处、市场信息处、科教处、监管处、农田建设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机处、行政许可处、人事处、经管站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市场信息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牵头处室(单位)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负责全市农业数字化发展以及局内数字化建设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乡村等重要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最新部署要求,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和局内数字化建设工作,研究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事项,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数字化建设工作和市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分解下达任务清单,协调、督促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成员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开展全局数字化建设工作考核。加强数字化建设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建议。负责开展全市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建立农业数字化专家智库,挖掘典型实践案例,推介技术集成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为加强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汇总梳理各专项小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调度日常工作,起草文件材料,编制工作简报,开展调研督导。工作专班从相关条线处室(站)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

        各专项小组负责提出本领域数字化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举措,定期总结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1、智慧种植业与农田建设数字化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种植业上的应用,加强耕种管收各环节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6个种植业智慧园区、6个数字农场建设,提出种植业生产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农业产能数字化监测评价、种植业安全生产数字化等建设业务需求(种植业处、经管处牵头)。 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农田建设处牵头)。王桂宝副局长、季祖平总农艺师任组长,种植业处处长、经管处处长、农田建设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种植业处、经管处、农田建设处、发展规划处、农机处、作栽站、耕保站、植保站、种子站。由种植业处、经管处、农田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2、智慧畜牧业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畜牧业上的应用,强化动物疫病智能防控和畜禽屠宰管理数字化,加强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1个畜牧业智慧园区、6个数字牧场建设,提出畜禽养殖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畜牧业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夏新山总畜牧兽医师任组长,畜牧兽医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畜牧兽医处、发展规划处、农机处、疫控中心。由畜牧兽医业处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3、智慧渔业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渔业生产、渔政监督管理、渔业环境和水生野生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推进1个渔业智慧园区、6个数字渔场建设,提出水产养殖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渔业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渔业渔政处牵头)。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渔业安全执法方面的应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缪玉江副局长任组长,渔业渔政处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渔业渔政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展规划处、农机处。由渔业渔政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4、智能农机装备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农机化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传感技术的智慧化应用,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信息化,加强农机作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提出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需求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数字技术与农机装备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与应用水平,建设一批“无人化”农场、“信息化果园”“智能化植物工厂”“数字化渔场”“智慧化牧场”等实际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农机作业数据信息“入网上云”,提出农机作业安全监管等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丁春华副局长任组长,农机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农机处、农机推广站。由农机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5、特色产业链数字化建设专项小组。聚焦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主导产业,负责指导开展特色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农业生产性云服务应用,以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快农业领域“智改数转”步伐。丁春华副局长任组长,市场信息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机处。由市场信息处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6、农产品保质保供数字化建设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进数字技术及装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数字化档案,提出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管相关业务需求(监管处牵头)。负责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信息化建设(市场信息处牵头)。丁春华副局长、吴存发副局长任组长,监管处处长、市场信息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监管处、市场信息处、发展规划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业化中心、检测中心。由监管处、市场信息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7、农业科技信息化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数字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减肥控药等动态监测和数字化管理,指导开展农业科技云服务,在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中加强数字技术培训,建设农业数字技术人才队伍。胡志鸿副局长任组长,科教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植保站、耕保站。由科教处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8、乡村治理数字化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乡村发展及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应用(市委农办综合处、经管处、扶贫开发处牵头)。负责指导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数字化,促进农村财务、集体资产等“云监管”“云办理”(经管站牵头)。提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经管处牵头)。季祖平总农艺师、王圣华副主任任组长,市委农办综合处处长、扶贫开发处处长、经管处处长、经管站站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农办综合处、经管站、扶贫开发处、经管处、发展规划处。由市委农办综合处、扶贫开发处、经管站、经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9、智慧政务建设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涉农事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行政许可处牵头)。负责推动局内办公自动化(办公室牵头),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指导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工作(市委农办综合处牵头)。胡志鸿副局长、缪玉江副局长、王圣华副主任任组长,行政许可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市委农办综合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行政许可处、办公室、市委农办综合处、各相关处室(单位)。由行政许可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0、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专项小组。负责启动建设市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为农业产能数字化监测评价、生产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农业生产性服务数字化、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管、农业安全生产预警防范、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三农”金融服务等提供支撑。丁春华副局长任组长,市场信息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场信息处、发展规划处、计财处、经管处、科教处、监管处、种植业处、渔业渔政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机处、农田建设处、疫控中心、经管站等。由市场信息处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1、信息宣传与工作保障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农业数字化建设宣传工作,向市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局内和全市农业数字化发展最新态势、重大活动、重要事项、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市委农办综合处牵头)。负责全市农业数字化建设政策资金保障,安排局内数字化建设及厅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经费,推动农业产业“智转数改”金融服务创新与落地(财务处牵头)。王桂宝副局长、王圣华副主任任组长,市委农办综合处处长、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农办综合处、办公室、财务处、市场信息处、各相关处室(单位)。由市委农办综合处、财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1、根据全市农业数字化建设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开,可与局党组会、局长专题办公会等结合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2、专项小组会议由各专项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可与局长专题办公会结合召开,牵头处室(单位)负责做好相关会务工作,并督促专项小组成员处室(单位)落实具体工作安排。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主任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参加,可结合工作需要,请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

        4、专项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担当作为,抓好推进数字化建设各项工作。

        5、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农业数字化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工作联系人,于8月30日前将人员信息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区)也要尽快成立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

        联系人:智亮,电话:86893912,邮箱:179216051@qq.com。

         

        附件:各处室(单位)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泰农〔2022〕42号.doc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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