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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47/2022-26351 分 类 部门文件 民政、扶贫、减灾 意见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9-08
        文 号 泰民发〔2022〕60号 有 效 性
        关于全市婚俗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9-08 15:34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民政局、文明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婚姻家庭幸福护航三年行动计划》《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推进婚俗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婚姻观和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婚俗改革具体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实现多个部门联动,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俗改革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确保婚俗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为民导向。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的主体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意愿与各地具体做法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群众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三)坚持依法依规。出台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严格落实《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四)坚持因地制宜。尊重不同区域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不下“硬任务”,不搞“一刀切”。

        (五)坚持改革创新。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整体谋划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用创新思维推进婚俗改革取得新进展。

        三、目标任务

        创新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深化“互联网+婚姻服务”,建立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旧俗陋习,逐步形成喜事新办、崇尚文明、婚姻家庭幸福和谐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和专业化辅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和离婚疏导服务。建立民政、司法、妇联、法院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开发婚姻家庭辅导系列视频课程,利用“江苏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泰州社工”、婚姻登记机关公众号等线上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加强颁证场所建设,提升婚姻颁证员技能水平,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特邀颁证制度,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结合“520”、七夕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引导新人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加强婚俗文化研究,推进婚俗文化与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深度融合,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创造条件将婚俗文化打造为城市名片,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持续传承优良传统家风家训。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通过挖掘优秀家风家训,传承传统精髓,弘扬新风正气,引导群众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家庭传统美德。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等榜样力量,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五)全力营造婚事新办的浓厚氛围。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大力宣传倡导低彩礼、零彩礼等婚事新办事迹和经验做法,引导青年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务公开栏、村大喇叭、村文化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新媒体等直接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阵地,用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事例教育引导身边人。坚持党员干部带头,把文明节俭操办婚庆事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倡导形成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文明节俭婚礼的良好社会风气。

        (六)扎实开展婚嫁陋习专项整治。深入贯彻江苏省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治理高额彩礼、减轻人情负担、推进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治理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符合公序良俗的本地优良乡风和抵制高额彩礼深化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俗嫁娶方面的引导性作用,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明确红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指导标准,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让文明节俭成为新时代婚俗改革新风尚。

        五、实施步骤

        (一)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海陵区作为2022年全省婚俗改革示范实验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婚俗改革的重要性,在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等方面,发挥好领头雁排头兵作用。要认真对照试点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实施方案,推进婚俗改革各项内容全面落实,确保2023年底完成试点任务。

        (二)组织全市范围内推广。各地要按照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努力展示婚姻文化建设成果。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个工作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要创新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建立颁证制度。要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婚姻法律文化宣传。要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三)全面做好总结提升。各地每年年底要向泰州市民政局报送开展婚俗改革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市局将婚俗改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并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对婚俗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婚俗改革全过程,建立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确保改革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婚俗改革工作责任措施清单,联合宣传、司法、法院、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通过共同组织宣传倡导活动、举办婚姻家庭辅导活动、组织集体婚礼活动、开展典型示范活动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婚俗改革。

        (三)扩大社会参与。要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白理事会、老龄协会、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类组织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附件:支持婚俗改革工作责任措施清单

         

         

         

        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98日    

         


        附件

         

        支持婚俗改革工作责任措施清单

         

        一、市民政局

        支持和指导各市(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婚姻危机干预、离婚冷静期调解、结婚颁证服务、举办现代简约婚礼等婚姻家庭服务;重视发挥村(社区)教育作用,指导各市(区)将婚事新办、文明节俭、抵制陋俗等婚俗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婚俗文化活动进公园、校园、村(社区)等公共场所;牵头做好“结婚一件事”改革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婚俗改革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指导各市(区)文明办将治理天价彩礼、倡树婚事新办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三、市中院

        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做好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服务;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

        四、市公安局

        严厉打击“买卖婚姻”“骗婚”等婚姻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结婚一件事”联办工作。

        五、市司法局

        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并为各地开展婚俗改革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服务。

        六、市农业农村局

        支持各地将婚俗改革工作纳入基层社会自治范围,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构建节俭办婚的良好风尚

        七、市商务局

        支持各地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鼓励酒店餐饮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

        八、市文广旅局

        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设立户外基地举行集体婚礼和颁证仪式,倡导绿色简约的文明婚礼;配合民政部门在婚俗改革试点区挖掘和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婚俗礼仪文化;创作婚俗改革文艺作品,弘扬好家风好家教。

        九、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婚庆餐饮服务提供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倡导在“阳光宴会厅”聚餐,引导适度消费,杜绝铺张浪费。

        十、市总工会

        鼓励各级工会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形成文明节俭婚礼意识,传递和谐幸福的婚姻价值理念,树立时代文明新风。

        十一、团市委

        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婚恋宣传活动,引导青年人自觉抵制婚嫁恶俗,提倡喜事新办,营造良好的婚俗风气。

        十二、市妇联

        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配合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持续开展家庭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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