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904414/2023-15460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供销总社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文 号 | 泰供发〔2023〕2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供销合作总社,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当前春节临近,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又逢春运高峰,人员流动频繁,生产经营活跃,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各市(区)社和有关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加实在的举措抓好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要切实履职尽责,把各项安全责任压实到职能科室和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督促春节正常生产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保持在岗在位。
二、加强日常安全巡查监管,盯紧盯牢重点行业领域
各市(区)社要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安全整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结合当前供销社系统实际,近期要重点加强以下风险隐患防范:一是要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认真研判风险,及时优化防范措施。要督促企业制定疫情安全生产预案,重点关注阳性转阴员工的劳动强度和精神状态,避免因身体虚弱产生安全隐患。要确保春节期间重要岗位不断人、重点工作不断档、重点领域监管不断线。二是寒潮大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多发,路面湿滑、视线不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挑战,要加强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车辆交通风险加强防范。三是各类工程项目年底前可能抢工期、赶进度,安全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施工、违规违章操作现象可能出现反弹。要加强在建工程监管,杜绝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发生,加强建设工人宿舍临时用电、生活区防火、易燃易爆物管理。四是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取暖增多,使用电热毯、小太阳灯电器设备取暖,“小火亡人”事故易发。生产企业仓储库房物品囤积、物流线满负荷运转,厂房、仓库等易发生火灾。要重点关注使用燃煤、燃气和电热等方式取暖,扎实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检查整治。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风险防范,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五是冬季燃气管道易因低温造成损坏而泄漏,一些餐饮场所和居民为了保温会关闭门窗导致通风不畅,一旦燃气泄漏容易积聚导致爆炸事故。要加强各类燃气用户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等薄弱区域的燃气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燃气事故隐患。六是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经营与燃放高峰期,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安全检查力度,严查超范围、超量储存和无证销售,坚决查处“三无”产品,加大部门联合监管打击力度。七是加强单位员工教育引导,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各市(区)社和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根据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安全提示,提前部署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要严格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畅通、报 告及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备勤,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出动、精准高效救援,切实把损失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泰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