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3-1563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9 |
文 号 | 泰 农〔2023〕3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市上下在致力农村民生,聚力农业转型,着力乡村建设,提升乡村价值等方面,涌现出了一大批负重奋进、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以及《泰州市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季祖平等30名个人、靖江市西来镇人民政府等6个集体给予及时奖励,现予以通报。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知重负重、唯实唯勤,深化“强镇兴村富民行动”,以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附件:“强镇兴村富民行动”专项及时奖励名单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