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7-04856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科技、教育 科技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11-16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17〕15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县域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全市工业园区、特色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建设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级高新区”),打造一批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和动力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提供强有力支撑,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为目标,以工业园区、特色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为建设主体,着力构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快集聚创新要素资源,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市级高新区,为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注入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谋划,特色发展。以国家、省、市相关产业规划和政策为指导,根据创建区域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明确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精心制定总体规划,建设一批定位明确、各具特色的高新区。
(二)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激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坚持创新驱动,把自主创新作为高新区开发建设的核心战略,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激发创新创业内在动力。
(三)重点扶持,辐射引领。在规划引导、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重大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对高新区给予全力支持,推动人才、科研机构等优质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充分发挥高新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融合。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
(一)高新区实现全覆盖。建成一批市级高新区,创建一批省级高新区,构建高新区梯级培育体系。到2020年,建成8个市级高新区,争创2个省级高新区,实现高新区市(区)全覆盖。
(二)产业发展特色鲜明。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明确发展主攻方向,大力实施“一区一战略产业”工程,每个市级高新区培育形成1—2个有特色、有影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市级高新区力争全面实现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超45%的目标。
(三)创新能力显着增强。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创新载体,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市级高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8%以上,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每年新增3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幅达30%以上。
(四)创新服务体系健全。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集聚一批技术推广转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服务机构,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科技创业服务链条。
四、申报条件
各市(区)在深入调研、全面评估、科学预测的基础上,选择辖区内最具发展条件和潜力的区域创建市级高新区。创建区域应当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产业发展导向鲜明。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面,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和清晰的发展规划,区域工业总产值在100亿元以上。
(二)用地空间比较充裕。四至范围明确,空间连片分布,创建区域面积、创新功能需求和用地保障条件等相互适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产业发展空间充足。
(三)科技创新基础良好。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家;拥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20家;在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有较好基础或明确发展规划,具备一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四)城市功能较为完善。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和商务、休闲、居住等城市功能配套完善,生态与自然环境和谐,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较好,具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氛围和条件。
(五)体制机制保障有力。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编制人员,园区所在地政府对园区有明确的支持措施及政策保障。
五、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申请设立市级高新区的单位应当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1.突出新的发展理念。规划应当围绕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高新区建设在增动力、促平衡、可持续、拓空间、更包容上取得长足发展。
2.衔接相关上位规划。规划应当符合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3.体现区域特色优势。规划应当充分考虑高新区的发展定位和产业基础,聚焦发展重点,明确产业特色,按照差异化、错位化发展原则确定主导产业方向。
4.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规划应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机制,着力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二)着力集聚创新资源
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离岸孵化等方式,广泛集聚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着力增强市级高新区创新能力。
1.布局重大创新平台。根据高新区主导产业的发展需求,吸引重点院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等到高新区建立特色鲜明、支撑力强、具有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创新载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科技园区的对接合作,更高水平推进开放创新。
2.深化产学研合作。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转移途径;推广以企业为主导的委托研发、组建联合实验室、成立合资公司,以及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合作模式。
3.深入推进离岸孵化。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院所、前沿技术以“自建、挂牌、驻点、合作”等多种形式,构建离岸孵化网络,借力先进地区创新创业优势资源,孵化一批高技术含量的项目,把创新的成果集聚到高新区进行产业化。
4.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着力培育创新性型企业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把高新区作为创新创业的主阵地。
(三)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加快集聚高端创新创业要素,从初期培育、助力成长、示范带动三个层面助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集聚发展,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型企业的密集区。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涵盖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等功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新服务、新模式与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
2.加快培育科技型上市企业。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库,加强分类指导、分类扶持,推动企业制定上市路线图,鼓励企业通过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挂牌上市,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加速成长。
3.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园区各类高端创新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跨区域并购重组与产业链整合,加速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根据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按照“一区一战略产业”的要求,加快培育发展特色战略产业,将高新区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
1.着力发展特色战略产业。以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为目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1-2个细分领域作为特色战略产业进行重点培育,围绕产业配置创新资源,优先布局一批重大产业投资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促进产业链向研发和服务端延伸,推动特色战略产业高端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
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中国制造2025泰州实施纲要》、《泰州市“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等战略部署,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品牌;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智能制造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制造业加快向中高端迈进。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业,创新产业发展新模式,大幅度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
(五)不断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创新服务、科技创业、科技金融等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1.完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科技咨询、科技评估、专利代理、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加快构建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2.完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兴产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平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支撑平台,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科技创业服务链条。
3.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着力发展“首投”为重点的创业投资、“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首保”为重点的科技保险,普遍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加快构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企业债券、上市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六)加快建设科技产业新城区
按照产城融合、互促发展的思路,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布局,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智慧型新城区。
1.建设创新创业新空间。以社区营造理念建设高新区空间生态,以低碳产业和智能信息设施为基础,强化科研、生产、商务功能有机组合,建设社交接触频繁、创新创业活跃的新型“科技+产业+生活”社区,创造适合各类创新创业人群交际、交流、交往的新型空间。
2.建设宜居宜业新园区。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商务、休闲、居住等城市功能配套,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高新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发展社会事务,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失地农民安置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措施,大力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3.建设绿色环保新生态。提升项目准入环境标准,鼓励企业节能减排与环境治理,营造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园区。完善多元、清洁、安全的能源系统,强化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环保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高新区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培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市(区)政府要把加快推进高新区发展作为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重要举措,合力聚焦,统筹协调,进一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切实肩负起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高新区发展有关扶持政策,建立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加强对产业、科技、人才、能源、土地、环保、金融、财政等相关扶持政策的统筹,将各类高端创新资源优先在高新区内布局集聚,各类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新区创新发展,放大政策支持的综合协同效应。
(三)加强考核管理。建立高新区培育考核机制,将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情况作为市(区)科技创新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建立符合高新区发展实际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信息交流、定期报告和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建立季通报、年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