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3/2017-04467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工业、交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17-11-08 |
文 号 | 泰交委【2017】28号 | 有 效 性 |
市公路处、航道处、地方海事局、运管处、港务集团、公交公司、长运公司、汽运公司、泰轮公司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部分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局党委当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及报告时间、地点
市公路处、航道处、地方海事局、运管处、港务集团、公交公司、长运公司、汽运公司、泰轮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告内容
(一)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报告方式及参加人员
报告会采用当面报告、现场点评等方式进行。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书面报告材料。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谈存在的问题,每个单位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汇报材料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其中问题部分不少于1/3。汇报材料于下周一(11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报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局10楼1005室)。
2.报告会前,局党委相关领导将带队赴报告单位进行调研,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竺梅,电话:86881837。
中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中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