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3/2018-08553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工业、交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12 |
文 号 | 泰交委【2018】21号 | 有 效 性 |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季度督查点评制度的通知》(泰办发〔2018〕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并迅速传达到各级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织书记应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 做好台账整理工作。督查点评突出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督查组将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下沉式督查,请各单位党组织对照督查点评内容,认真准备台账资料,确保在督查过程中不失分。
3. 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排查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层党支部,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提升。
市委将从7月下旬开始首次督查,在市委督查过程中,根据督查点评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局属单位党组织,局党委将对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望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季度督查点评制度的通知
中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中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