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3/2017-04594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食药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28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食安办,泰州医药高新区食安办、农业开发区食安办: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两节”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防控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重点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确保监管工作高效有序,不留监管盲点。要充分运用考核督查手段,督促“两节”期间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监管质量,严肃问责懒作为、不作为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组织相关监管部门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五突出”:突出对农产品、节日热销食品、特色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对年夜饭供应、农家乐、旅游景区接待等餐饮服务重点单位,突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食品集中经营街区等重点场所,突出对旅游景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庙会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突出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抽检监测。各地要组织相关监管部门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针对投诉举报多、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对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冷冻肉制品为重点)、酒类、糕点、饮料、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坚果炒货、蜂产品、火锅底料、现场制售食品、散装熟食、特色食品、节日热销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要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曝光力度。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根据抽检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施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行刑衔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三、加强应急值守,科学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各地要健全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加强节日期间舆情监测,全面收集各类食品突发事件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应急处置措施,遇有紧急事项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