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2/2020-0015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9 |
文 号 | 时 效 |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泰人社函〔2019〕103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根据《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9】9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元旦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各市(区)和各有关院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将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狠抓安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法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和处置机制,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着力打造安全标准高、稳定基础牢、防控能力强、师生员工满意、家长社会放心的平安校园。各市(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学校将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安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校园建筑物及电器电路安全状况、实习场实训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要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巡防巡查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定期开展消防器材定期维保,配置齐全校园安防设施,安装一键报警装置,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市(区)人社局要组织开展两节期间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强化监管,大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和值班记录,对当班出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与接班人员做好对接工作。要建立两节期间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确保迅速启动、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市人社局报告。对假日期间留校学生,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校园全封闭管理规定,外来人员入校严格执行盘查、联系、登记制度。通过校园网站,班会、校会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和提醒,并通过QQ群、微信群平台对家长进行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假期安全监护责任。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