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9/2017-01804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08 |
文 号 | 时 效 |
各市(区)审计局,医药高新区审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扎实推进我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泰州市审计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大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力度,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促进全市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坚持审计机关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定期听取挂钩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参加联系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工作与抓业务工作相融合,确保下级审计机关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双促进、双发展。加强对挂钩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指导,推动下级审计机关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全面了解掌握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配备和运转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审计机关在班子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沟通,提供帮助。
(三)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局党组成员经常深入挂钩联系点,了解下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管理、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质量检查等方面的指导;及时发现和了解下级审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其理清工作思路,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挂钩联系点高质量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加强专项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挂钩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对下级审计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计业务质量、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综合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局党组成员定期不定期到挂钩联系点进行指导和督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挂钩联系点审计干部座谈会不少于1次。每年1月底前形成上年度挂钩联系工作总结,并制定当年工作计划。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挂钩联系领导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不给联系点增加接待负担,不参与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准确把握业务指导与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的界限,不得超越职权对审计执法行为施加影响,不得要求联系点作出从轻、减轻、免除审计处理处罚或对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不予调查或不作移送移交处理等。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挂钩联系领导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挂钩联系单位反映的问题,不推诿、不敷衍、不上交,积极帮助解决问题,每年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附件: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安排表
中共泰州市审计局党组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安排表
姓 名 |
挂钩联系点 |
方 捷 |
海陵区审计局 |
叶 兵 |
靖江市审计局 |
张连璋 |
兴化市审计局 |
顾 军 |
医药高新区审计局 |
孙宏伟 |
姜堰区审计局 |
于 飞 |
高港区审计局 |
刘卫国 |
泰兴市审计局 |